忽然想起一位舊同學,她那時有位拍拖好幾年的台灣男友,她說她男友對她很好,比如說看到她兼職辛苦,就著她辭工每月給她零用錢。比如知道她好名牌,情願捱麵包也送她一個威登手袋。
每次聽到她這樣說,我總揶揄她一番。不是說這種行為不是對她好的表現,只是認為她過份以物質來衡量愛有點兒那個。她男友每三數個月便來港探望她一次,為給她面子,都是訂好的酒店,吃好的買好的給她。後來當我知道那男的每月才不過賺三萬多台幣時,我頓時瞪大了眼,忍不住說她怎麼能忍心要他付出那麼多。
她總是拿著一句話跟我說,他愛我呀,所以對我好是應該的。好一句應該,我自知沒甚麼話可以反駁她了,不是嗎?但那男的對她真的很好,有次她告訴我,每次過馬路,他都會站在來車的那邊。他說,如果真的出意外撞車,他也可以為她擋著。因為這句話,我知道他用情有多深,我著實同情那男子。
不能說她不愛他,只是她的愛我不敢荀同。我曾告訴過她,有個這樣的男友,其實是件很幸運的事。這是她心知肚明的,但現代人就是不知足,即使口口聲聲說愛他非君不嫁,幾年後還是藥石無靈地分手。
唉,就算我心裡認為這對他來說是件好事,但也為了世上如此多不公平的無妄之災而嘆息。世人作了孽而不自知,誤害了別人而不懂反省。為甚麼上天能夠容許這些錯事發生?而且,大概在地球的每一個角落,每一秒地重複上演著。
愛只是愛,愛不是理所當然的,也沒有應份,更非為藉口。我們身為人類,作為萬物之靈,是不是好應該約制自律?無論是對於施贈者或收受者,不都需要抱著一份知恩感激的心嗎?
2009年5月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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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則留言:
> 只是她的愛我不敢荀同
我也實在不能。
她或許只是「愛」他對她的好﹐而不是他吧。
有人願打﹐有人願挨。呢個世界就係咁架喇。對於那些人﹐我有時會諗爆個頭都唔明點解係咁。但轉念﹐其實別人也不是覺得我超奇怪哩。咁囉。
那個女根本不知什麼是愛,
或者她根本不愛他,
她這樣對他,
將來定會後悔!
因為男人的恆性是有限的,
盲目也只是一時,
當他清醒過來,
一切便會完結!
yun,
對呀, 她們也可能覺得我們是怪人呢! 女人好該被男人當成公主, 是我們這種怪女人才會犯賤攞苦嚟辛.
不過話說頭來, 我覺得我做人理直氣壯, 無愧於心.
新鮮人,
以她的理解, 對方的愛就是"對我好", 而她的愛就是"讓對方對我好". 原因, 說來說去就是一句, 因為"我係女仔".
香港女人最難頂的就是公主病, 不能將心比己公平一點看待愛情.
說要清醒也需要一段長時間, 畢竟兩個人一起也五六年了.
五六年說短不短,
說長不長,
只是女性的青春有限,
如果再過幾年才出事,
女性損失的比男方要大,
她要好自為知了!
分手時她告訴我很難過, 但也迫不得已一定要離開. 因為她發現這樣下去分歧只會愈來愈大, 剛畢業的她已經過萬, 但他掙來掙去還得三萬幾台幣. 她不願意放棄香港的薪水跟他, 他也沒本事來港工作.
這個問題, 其實我一早已經提點過她, 不過她總是天真的公主病想法, 將來嫁了他, 他便會不惜一切養她做少奶奶.
雖然容貌上的青春有限,但若果一個女孩在外表以外有些迷人的特質,那麼年齡其實不算甚麼,男人還是會一樣愛她啊。
世上真有好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配搭呢,某程度上,彷彿是另一種合襯,看到這些情侶我會想,可能是其中一方前世欠了另一方。又或者,有時人就是犯賤…
其實看文章時,我猜想,可能女方也有些很愛男方的舉動呀但沒表達出來而已,但當看到揚眉寫的「她不願意放棄香港的薪水跟他」,嗯,這不是真愛了…
我想, 如果剛畢業時便跑去嫁給他的話, 大概便沒有後來的悲劇. 但那男的很好, 說要創一番事業才風光娶她, 所以定下了三十歲計劃.
可惜才做事兩年, 女的已厭倦了這種沒前途的等待.
不過若果那時真的結婚, 說不定會是另一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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