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同事J


同事J,今天最後一天了,她請我們吃的芝士蛋糕,東海堂出品,味道不賴。她是個高高瘦瘦、外表很清純秀氣的女子,皮膚很好,粉粉嫩嫩的,樣子也不錯,但就交不到男朋友。聽說過了三十,也只是談過一次戀愛,還要是唸書時的puppy love,一談就八年,畢業後出來做事,就散了,直到現在。

是不是每個單身女士都當「三十」是心理關口?她呢,早已揚言恨拍拖,恨男人,恨嫁,十分dry 的心靈需要滋潤,但也堅持為面子不肯參加六人晚宴快速配對,那怎樣好呢?唯有,轉行。

對,轉行,為覓長期飯票。是不是很爆呢?尚未感到這種壓力的我,初時還真的覺得有點小題大造,後來又想,可能到我三十歲時,我比她還兇還狠,可能會找個年紀很大的或沒學歷的,可能做別人的情婦,或後母--如果我像她,一輩子只是拖過一個男人的手,上過一個男人的床,我會遺憾,會發瘋。沒甚麼比寂寞更可怕,因為寂寞會讓人做許許多多的傻事,包括毀掉自己。

聽完這樣的故事,我只能祝福她可以如願以償。

彼得兔

喜歡兔,所以喜歡彼得兔。對於彼得兔,除了名字外,我一無所知。但因為牠們可愛的外表,我想拯救曬佢地。



這個鐘,很重,像磚頭一樣。開倉時買的,原價快二百元,但這個才HKD15。那些都是有缺憾的,當次貨賣為求脫手。有些是小鳥沒有了頭,有些是地上沒有了草,而這個你能看到缺憾嗎?



買來本想送給補習的幾個小朋友,後來捨不得,自己留了。那時每星期補一天,忽然有天,有點膩累,就辭了。那幾個學生都很喜歡我,但我懶惰,很容易洩氣。我想如果我真的當了老師,很快也會逃。

介紹給你們,cutie 嘛?
彼得兔
碧翠絲波特的故事

髮飾

一直也很喜歡誇張的髮飾,因為我沒染髮,頂著一頭烏黑難免單調,所以我會燙一頭很曲的髮,會盤髮,也會戴上髮飾,感覺很雅典娜。

在夏天,我會輕鬆地挽起一把曲髮,在髻邊伴個花簪,或大夾,穿上印尼薄紗大花連身長裙,踏著平底涼鞋,心情便會好。



想起,南海姑娘

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雜記

-昨天吃午飯時,見到張焱悅、陳嘉容、Ann R.、汪詩詩、汪圓圓、周啟邦夫婦。周氏伉儷很爆,特別是周太,粉紅色的帽子 + 粉紅色皮草,就像一粒肥美的草莓古古力。

-昨晚,在和民大吃特吃,為慶祝我加人工(!)。
其實一直也覺得和民不過爾爾,這樣的價錢,值得嗎?但看到人頭湧湧在外排隊,又忽然很開心喎!因為我在慢慢嘆(!)。

-怎麼忽然又冷了,很憂鬱。我家的地區,大概只有幾度。是人住的嗎?

-今天聽到財爺財的政預算案,我有份食糖喎!忽然又開心起來。

關於急

地鐵內。

子:「好急呀,我要屙殊殊。」
母:「咪嘈啦!呢度邊有得屙呀!忍吓先啦!」
子:「唔得喇,我真係好急呀!」
母:「都話冇得屙咯!」
子:「我要屙落妳個口度(!)。」
母:「衰仔,講咩呀你!」
子:「尋晚阿爸都係咁啦(!!)!」

毛的疑惑

同事甲:「我識紮髻喎,不過妳啲頭髮咁短,紮唔到。」
同事乙:「咁... 叫阿X 紮囉!」
同事甲:「唔得,佢都唔夠長!」
同事丙(阿X)剛路經,問:「咩唔夠長?」
同事甲:「梗係講妳啲頭髮啦!唔通下面咩(!)...」
同事乙:「佢都冇下面,點會長。」
同事丙:「又係喎。」
同事甲:「唔啱,下面都可以長。」
同事乙:「女嚟架喎!」
同事甲:「毛髮喎(!!),係咪可以長先?」

故友-洪

洪先生,我的故友。認識了多久呢?我也沒記住,大概不算很久很久,才幾年吧,一年也只是見幾次面的那種。他年紀比我大,對我很好,像父親。做木材貿易的他,名副其實是「上落幾千萬」的生意人,還有心思記得我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我很感動,也感激。我應該知道他很多秘密,因為記得他曾經告訴我有很多事他連身邊人也沒提,但我知道。但呵,像我這樣善忘的女子,其實也沒記住了多少。謝謝他當我是他生命中重要的人,與我分享了很多經驗,還有人生哲理。

他長居馬來西亞,但經常飛,每次到香港,就算是一天半天,也會約我吃個飯聊聊天。每逢大時大節,他都會送花給我,就是特意撥個長途電話到花店,訂花送到我家,怕我寂寞。很記得有次忘了是甚麼節日,我爸打來,大喊家裡放滿了花,花瓶不夠用,著我買兩個回家。回到家,嚇壞了,想到《花潮》,就像眼前景物一樣。

滿身銅臭的他,其實很懂藝術。他常帶我參觀畫廊或上藝術品拍賣會,讓我認識甚麼朱銘的太極系列,甚麼岳敏君的大笑畫等等,那些都是離我很遠很高的東西,但因為他,我廣闊了眼界。說真的,我不懂欣賞,但我起碼學會了尊重,他教我的。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故人-A

今天偶然在郵箱裡找到前男友-A 先生-的電郵地址,猶豫了一陣子,好不好發他一個電郵。想想,其實沒甚麼好尷尬,恩怨都了結了好幾輩子了。

他呢,是一個專業人士,當醫生的,家住港島東,年輕有為,外表新潮。而最重要的,是他因為喜歡我,而追求我。那時虛榮的我,除了受寵若驚,還很感激他,看上我這個平凡的人。

我們一起的日子很短,但開心。他不是個甜言蜜語的人,更甚是,有點點高傲自負。其實像他這般的出身,是該氣宇牽昂的。他不常哄我,但總會說些貼心的話,大概沒有人會像他這樣令我驚喜的,每每聽到他說出取悅我的話,我的心便久久不能平復。

我喜歡他麼,其實不。慢熱的我,花了好些功夫才能接受。但我會因為人家對我好,而喜歡別人,會因為別人的優點,而珍惜。慢慢,我學會感謝上天讓我遇上這個人,雖然我未及愛上他,但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後來,如一眾情侶般,因某些事而分開了,當時我也沒感到後悔或可惜,沒多作挽留或彌補,感情就過去了。那時他在我面前哭,我的心慌了。這麼一個大男人,在我面前掉眼淚,我真是有點手足無措。我陪著他,拉著他的手,一起哭,腦海內想到領悟的幾句歌詞:

「我以為我會報復,但是我沒有
當我看到我深愛過的男人,竟然像孩子一樣無助
這何嘗不是一領悟,讓你把自己看清楚
被愛是奢侈的幸福,可惜你從來不在乎」


我還鼓勵他要堅強,要尋找那個他真正愛的人,要好好地活,不要讓我掛心。

對著他,其實我不太敢表露自己,總想在他面前表現最好的一面。我想,對他,應該是崇拜或是尊敬大於迷戀吧。在他身旁,我連主動牽他的手都戰戰兢兢。

兒時手作



大家,小時候做過這樣的手作嗎?

那天在荃灣地鐵站,看到一塊廣告板上,印上小童的指模作畫框。記得媽媽收藏著一張我幼稚園時畫的卡,卡上就是印著四個手指模,畫上眼耳口鼻,畫上火柴人的四肢,手拿著氣球。媽說忘了是父親節還是母親節,老師幫我們寫上地址寄來的。

我問她,收到時有甚麼反應呢?爸說很開心,覺得這個女兒很棒。一轉眼,已廿年了。原來這個玩意,到現在還流行。

哀悼

昨晚回家,爸鮮有地等我門,後來裝作不經意地告訴我原來小鳥被白貓咬死了,我大怒,罵,怎會這樣子的?他還狡辯,說是肥貓(tiger)先打翻了鳥籠,要罵便應該罵牠。我很生氣,那隻雀很有靈性,好幾次打開籠牠也不願飛走,甚至已經飛出窗口了,牠還是自動鑽回籠裡。那隻雀原是爸朋友的,好幾次,因為小鳥多長了一隻腳趾而把它剪掉,流了許多血,撐到我爸手裡,傷口才結焦。又,上個月牠的毛忽然掉了很多,翅膀都幾乎光了,那時很擔心牠會冷死,在籠子四週圍了膠袋,好不容易新毛才剛長齊,現在卻死於非命。

心情很壞,為這小東西哀悼了大半小時,掉了很多眼淚。我在祈禱,求慈悲的上天讓牠下輩子轉世為人,一個富貴人家的孩子,牠是值得的。

關於新詩

記得初中時,第一次看席慕蓉的詩,驚為天人,馬上迷上這種類密碼的句式,原來文字是可以如此詭異的。愈讀,愈感到興奮飄然,中毒太深,無可救藥。

總覺得,詩是世上最華麗的文體。拜讀過很多大詩人的作品,也花了許多功夫鑽研基礎理論,慶幸那時的一腔熱血,為輕狂的少年下過了註腳。而現在呢,已經沒再寫了,但還是牢牢記得那股騷勁。想說對於寫新詩,我有幾點小小的意見:

折斷/跳躍感:寫詩,不只要把文字濃縮,還要凝華,刻意造成殘斷的跳躍感。上句不接下句,甚至上字也可不接下字。

陌生化/誇張化:無論是新詩或舊詩,陌生化都是很重要的。要把尋常事誇張成驚天動地的情感,彷彿連呼吸空氣都是新鮮事,這樣的詩才能特出。

觀感轉移:把人的觀感轉換成多角度的交接與聯想,味覺跳到視覺,觸覺換到嗅覺,就像糖與甜、哭與刺痛、甚至苦澀與地獄的關係。

造字:寫詩,需要創造詞彙,把不尋常但關聯的字連結。甚至是標點符號空隔空行都好,也可以入詩。

音韻:畢竟是詩嘛,就算不入樂,也需要顧及音樂感。營造鏗鏘的聲效,也有助舖張詩味。

主題單一:由於詩的文字比較簡短但深澀,主題不宜深入,最好只圍繞一件事、一種感覺或是一個片段發大,不要加入太多重點。

好了,牢騷發夠了。記下這篇,好讓我他日還能自豪地自稱曾經詩人。

延伸閱讀:新詩創作﹕詩與錯覺

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童年.妙法寺



說了好幾次,要上一趟妙法寺,終於上星期六抽空特意走走。因為開心,穿上絲裙子戴著珠鏈腳踏高跟鞋上廟。是不是很浮誇呢?但我開心,我想別人也知道我的開心。

在藍地下了車,還要走一段路。那段路,我小時候常經過。童年時每星期也會上上妙法寺,走走坐坐就過了半個週末,日子過得很輕鬆。還記得,寺旁有兩隻大石象,我喜歡跨坐在象鼻上拍照,那時還不到三歲吧,但印象很深刻。

現在舊寺已翻新過了,在旁還建了個更大的妙法寺。但我還是喜歡舊寺,那裡有我的回憶。

喜歡妙法寺,就像上老朋友家坐坐聚聚說說心事。

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

碎碎唸

這星期,過得不好不壞。渾渾噩噩的過了好些天,猛然發現,又星期五了,又是時候休息一下。

漫無目的的日子過得特別快,這幾年,也像一天望一天地過,新年過了,又到復活,再到中秋,最後聖誕。人卻在不知不覺中,改變著。變得平凡,變得庸俗,而不自知的。到今天,才驚訝自己虛度了許些光陰。面容未老,心先老。

而其實呢,想想,人生有些時光是總需要虛擲的,才不枉少年。在非錯不可的時候,遇上非錯不可的人,做過非錯不可的事,那些原以為會刻骨銘心的,忘記了;而本以為放下了的,卻糾纏著。輕狂過,可一不可再了。俱也罷,沒甚麼值得我們輕言一輩子。

「沒甚麼熬不過的,
除非有些事,
我們永遠都學不會習慣,
或者是,不願學會習慣。」

「我們只有在天上再見了。

對於一些永遠不會再重覆的事,對於一些永遠不會再重遇的人,
我們也許只能這樣承諾。

我們是不應該傷感的,
畢竟,一百年後沒有你也沒有我。 」


記於2006年08月26日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我的貓(四)



上星期收養的,只左一及左二兩隻。一胎四隻,各有不同。左一那隻是妹妹,左二的是哥哥。
妹妹叫花姐,很兇,會兇我家的大貓。哥叫黑貓,和tiger 混熟了,一起玩一起睡。
只是白貓不太喜歡牠們,不理牠們。

他問我,養動物不煩嗎?其實是很煩的,但這是緣分。我不會刻意收養,但既然牽動了我的惻隱心,也不忍袖手旁觀。這麼丁點的付出,卻救了兩條生命。

我衝動,也幸虧我的衝動,我問心無愧了。如果上天是公平的話,下輩子,倘若我做貓做狗,待遇也該很好。

靈魂出竅

這幾天,心緒不寧。好幾次呆呆的坐在電腦前,腦海像在想著某些事,但又像空白一片,不知多久後,眼睛突然聚焦到擱在鍵盤上的手,感覺不是自己的,感覺身體輕輕的,飄飄然的,茫茫然的。

那一刻,只想到「我欲乘風歸去」的境界。

我怕有天睡醒不知身在何方。

2008年2月18日星期一

上邪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上邪》

忘了幾歲,看過此詩後便念念不忘。後來播《還珠格格》,當中有首歌就是《上邪》的延伸。



當山峰沒有稜角的時候
當河水不再流
當時間停住 日夜不分
當天地萬物 化為虛有
我還是不能和你分手 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溫柔 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當太陽不再上升的時候
當地球不再轉動
當春夏秋冬 不再變換
當花草樹木 全部凋殘
我還是不能和你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 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戀

讓我們紅塵作伴 活得瀟瀟灑灑
策馬奔騰 共享人世繁華
對酒當歌 唱出心中喜悅
轟轟烈烈 把握青春年華

今天,收音機又重播這首歌。

《上邪》後,還有首樂府是延續,叫《有所思》。但我不喜歡,轟烈的愛情,不該有恨,不該有遺憾,也不該被忘掉。

詩.十美圖

小時候,因為懶,喜歡寫詩。喜歡以最少的文字,記錄最多的情意。從來只會寫情詩,古人說「詩莊詞美」,我不懂,甚麼家國山河,也不懂。我只懂也只喜歡兒女情長。

那時候總想與別不同的,便開始寫起新詩來。新詩不易寫,但虛榮,孤芳自賞沾沾自喜。後來人愈大,愈平凡,人為五斗米折了腰,也漸漸俗化成大千世界的一粒塵。

突然記得,寫過一系列的新詩,叫《十美圖》,以十個古代美人作藍本,寫十首詩。斷斷續續一年多,完成了九首,記得最後一首本想寫李清照的,後來不知為何,擱筆以後,便提不起勁了。

2008年2月17日星期日

傷口

今天被家裡的貓抓傷了手掌,在大姆指下的那塊肉上,抓出深深的血痕。剛抓傷時有點痛,知道傷口一定很深,也不敢多看,塗上藥水貼上膠布,沒再理會了。直到沖涼,沾上水的傷口又有點痛,才認真看看,發現傷口附近的皮還黏著肉,面積有三四毫米吧,翻起皮,還要輕輕印乾底下沾濕了的肉,我不怕痛,但很怕看到又長又深的傷口,我的手在抖。

基於對傷口的恐懼,我走出客廳,把皮翻開露出底肉給媽媽看,手不停在發抖,我還問媽媽好不好把皮剪掉,因為我怕。媽當然說不好,但我怕,有一天我會忍不住撕掉(!)。

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

給我的初戀

我的初戀,斷斷續續也四年了。那時總覺得字字句句都是山盟海誓,但其實除了第一年,往後的日子,除了等待,還是等待。他是在外地唸書的,那段聚少離多的日子,我是怎樣熬過的呢?都忘了,大概每天都靠思念渡日吧。每天每晚都數算思念,一遍,兩遍,直到入睡。

那時候,為了打發時間,便為他寫起日記來,就是記下每天,沒有他的日子,我是如何渡過的。每天都寫,打算寫到他回來那天,送給他。後來,他是回來了,但不是因為我。後來,日記有沒有送他,我忘了,也不重要了。後來,也忘了花了多少時間和心血,才把他忘記了。

直到許多年後,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他,我發現,我居然忘了他的名字,忘了他是獨子還是有兄弟的。我想了很久很久,才想出他的名字,那時我知道,我真的放下了。我笑了,有點蒼涼的,多少年後,我們跑回原點,但回不了頭。也罷了,人生總需要有些缺陷,才會美。

我只記得,有天他打來,那時他那邊是晚上,而香港是早上六點,告訴我:「吵驚妳,很對不起,但我忽然很想聽聽妳的聲音。」我看看天,還未亮,我問他看到天上的月亮嗎,他說看到,我說:「我們就在同一個天空下,你看到的月亮,我也在看。」我想,大抵只有這一幕,我會永遠都記得。

情人.夢

前晚,造了一個夢,已經很久沒造夢了,小時候很喜歡造夢,常常刻意把夢記住,第二天便會寫在日記上。好些夢,到現在還印象深刻。後來長大了,思想反而簡單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人生,本是一場夢。

那個夢,像是說著在上輩子的事。在夢中我一直在想一個人,那個人是我的愛人,最愛的那個。但我忘記了,想不起,一直都想不起。想到,是我的初戀情人麼?於是一直在回想我倆生活的點滴,不是,心裡沒有刺痛的感覺。然後又一直想,想下一個,想下下一個,都不是。到底是誰呢?為什麼我會忘了,一直在想,一定有某個人是我魂牽夢繞的,是誰呢?想到這裡,心突然抽了一下,醒了。第一個反應是拿起手提,看看那個每晚發短信給我的人,啊,我記得了。

那個人,每晚睡前也會發個短信給我,告訴我晚安,愛我。而我,等到他的短信後,就能安心睡到天亮。

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

求神拜佛

近來,常常想上上妙法寺或黃大仙添香祈福。我不迷信,只是覺得宇宙世界不該只有人那麼兒戲,一定有些甚麼是大於人類大於天地的。而這些不知名的力量或念力,我們叫作神佛的,如果對其虔誠謙恭,我們能有所依託甚至庇佑的,何樂而不為。

慶幸,從來未曾經歷過甚麼大挫折大傷害,回首過去,那些失戀失業的芝麻事,就像生死病死,平常,而必經。凡夫俗子如你如我,有眼耳口鼻的,都逃不過生命的巨輪,差別大不過一毫米。不是嗎,山崩地裂後,只要太陽還升起,地球還轉動,人總需要重新許願,明天一覺醒來,該復如是。

不是每種事都需要經一事長一智,這樣不也太浪費時間虛擲光陰了嗎?為甚麼要無數人重蹈覆徹都未能覺悟?佛家說,眾生皆苦,是真的,但若不自覺,也應該不算苦。

迷魂

高峰期時,家中收藏愈百支香水,但不常塗,多半是因為名氣或包裝而摘下,最舊的,恐怕有愈十年了。

其實香水的氣味,並非想像中那麼獨一無二,我的鼻子不算靈敏,很多相似的氣味,放在一起,我便分辨不來。這個情況在同一品牌下的不同系列中尤其明顯,CK、KENZO、Escada 等等,線下的香水都同出一轍。我也不認為香味混合體味後會產生甚麼很特別的變化,這些都是太浪漫太法國的說法了,除非頸項交纏,否則沒有人會留意到你的體香有多獨特。但話說頭來,那時也不會在意你的氣味是香是甜了。

喜歡香水,大概是太迷戀詩人的浮誇。那時唸屈原,唸浪漫詩派,便不期意想到,這麼衣冠楚楚的男人,身上是甚麼香味的呢?後來又覺得,不對,香水應該用於溫庭筠、李商隱或李煜諸君身上才足以彰顯情意。再後來,因為迷戀,總把香味美化得能上天入地,把一切醜陋都能文過飾非,再蠱惑世人心花怒放開到靡荼。

後來,人愈大,愈發現這不過是兩性藉以互相勾魂的工具,而已。

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

長江7 號



昨天請了半天假,去了看《長江7 號》。雖然知道已經不是我所熟悉的周星馳電影了,但因為喜歡周星馳,還是執意去看。

自從《喜劇之王》後,已對周不甚期望。我想,過幾年倘若周再推電影,我也不會再上電影院看了,已經不再周星馳了。

網上有太多對《長江7 號》的評論,我也不欲多言,反正是齣看過後不會想再看的電影。喜歡周星馳,因為喜歡無厘頭,喜歡搞笑。如果沒有了這些,其實已經沒啥意義。情況就如找成龍自導自演文藝片一樣,就算有多煽情催淚都好,也不會有李安的韻味。

算了吧,我還是喜歡賭聖、凌凌發。

開年飯

昨天公司吃開年飯,我部門的同事把食物夾回來一起吃,舖滿整張大工作桌。

還有未入鏡的燒肉兩大碟和生果。



最後當然吃不完,後來把剩下的一碟燒肉、一碟飯和兩碟意粉給打包了,打算明天留給有心/緣人吃。

只是,我想說,今天回來後尋遍不果,後來才發現原來全部(!)給我senior 一個人(!!)昨晚宵夜吃了!全!部!喎!一!個!人!喎!她還狡辯:「尋晚肚餓吖嘛!」

最最最爆的是,她是個不到一百磅五尺五寸高的女子。

一如所料,女主角站出來宣告一番解言,博盡天下人同情後又能神色自若地回到水銀燈下的花花世界,星光依然回轉,鶯歌燕聲依然動聽。翻天覆地後彷彿只剩外間世人的囂囂嚷嚷,沒甚麼值得我們耿耿於懷一輩子。

其實,那些也不外如是,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其實,又不是十惡不赦,我們為甚麼還要對別人評頭品足指指點點?我們又有何資格何德何能批判。看過,便應適可而止,實在沒必要得寸進尺。

我並不討厭她,但為著她的虛偽而生厭了。

「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

情人節

記憶中,並沒有真正認真過過情人節,就是送花、上高級餐館、送禮物的指定動作,無一做過。一直只是覺得,情人節只是個很小的日子,連新年、生日、聖誕我都沒放在心,區區一個情人節,算得上甚麼呢?

從來沒在意過甚麼重要日子,甚至是,高考的日子我倒轉了、大學的畢業典禮我錯過了,也不覺得有甚麼遺憾,這些俱不足以稱為遺憾,日子還在、人還活著,真正的遺憾,尚不及發生。

為情人節作情人,這個世代太本末倒置了。

2008年2月9日星期六

送給c

新年,於我而言其實沒啥特別,只不過是幾天假期而已。平常我是打算留在家的,如果今年不是約了c 的話。

她是我第一個除blog 以外還有其他接觸的bloger,是我第一個用MSN 聊天的博客,也順理成章地,是我第一位見面的blog友。一直繼繼續續地閒話家常了一段日子,一直打算約出來見見面,但每次都不成功。好了,直到這個新年假期,一問之下,原來她跟我一樣也不用拜年的,那就約出來吧。就這樣,結緣了。

約出來做甚麼呢?其實我也沒主意,一時胡謅,不如唱k 吧。我還想她這麼斯文的應該不喜歡這玩意,已經打算好接下來提議看電影啦/行沙灘啦/去海洋公園啦(當然也是胡謅的)等等等等。

沒想到,她居然話「好喎!!」(!!是多麼的興奮!)於是,我便拿起電話訂了房,前後還不到十五分鐘吧。她說這像一見面便結婚(!)(很文縐縐的比喻!),我當時也愕了愕,後來才想到,呀,又有些少似喎!

見面了,第一個印象是,她是教書的,沒錯。長而微曲的黑髮,穿裙子,個子嬌小的,一面書卷氣。那久違了的秀氣,在香港這個文化沙漠已經愈來愈少,就連是當年一起唸書的同學(同樣是中文系的),都不曾有過。不過話說頭來,每間大學的學生都有自己獨有的氣質(敝大學,慚愧,物質主義的表表者。),是真的。和她聊東聊西的,聽到她說到她的學生,她的舊同學,她的學業,我在聽。原諒我因為感冒的關係,整天都在擰鼻子,反應不太快。

愈交談,愈慶幸當初沒執教鞭,對於我這個那麼愛看花花世界的人,從來都不會安於為人師表。很佩服她的毅力,她會是位好老師。

PS. 謝謝妳的書籤,我會看書的。

2008年2月7日星期四

恭喜發財

關於我的二三事

我是唸中文的,自小已經打算日後當老師/記者/編輯/作者/廣播之類的職業,後來到大學時,忽然累了,忽然想逃,因為當文化人是需要激情和熱血的,而我,彷彿有點江郎才盡之疲態。

我是天梁文曲星坐命的,本性悲天憫人,活該當口誅筆伐的,但我累了,因為恨也需要付出感情。

我是個黑白不分、但愛恨分明的人。世上沒有客觀的意見,再客觀,也是主觀意見。

我喜歡流眼淚,喜歡破口大罵,喜歡咄咄逼人,因為面對每天那麼多的不平事,我只能這樣表達我的同情。

我怕鬼,因為我自知做了很多壞事,我相信世上每個人也需要怕鬼,因為凡是人都避不過做壞事,包括孔子,包括你。

我喜歡讓你知道我聰明,但不想你看到我的智慧。無他,別人看不到的智慧,才是大智慧。

我承認,我虛榮,喜歡花天酒地,喜歡紙醉金迷,但這就是人天生的劣根性,誰叫我們投胎當了人。

我信世上總有公平的不勞而穫,也有公平的無妄之災。

每次看到和尚尼姑,我心裡總有疑問,到底他們經歷了甚麼才走到這一步?能棄絕七情六慾的,我最敬佩,也最可憐。

做人實在沒必要以德報怨,該做的是以直報怨,孔子教的。

喜歡別人虧欠我,這是為下輩子鋪路,如果有下輩子的話,我也盡了力了。

實在沒必要為別人的壞事/醜事大驚小怪,我們做過的,不比他們的漂亮多少。

其實同情也可以是愛--如果愛情一輩子也不出現的話,我們根本不會知道甚麼是愛情。

也許世上根本就沒有愛情,就一廂情願執迷不悟相信沒有吧,這樣心會好過一點。

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湖南 vs 廣西 vs 關西 vs 雲南

以下是今天乘車時車長們在大氣電波中的對話:

車長甲:「你個大學生女朋友(!)邊度鄉下話?湖南呀?定廣西?」
車長乙:「廣西呀!」
車長甲:「湖南定廣西落大雪喎,你返唔返下去振下災呀?」
車長乙:「呢個問題你問過喇!廣西係冇落雲架,落大雪個度係湖南呀!」
車長甲:「下,係咩?......」

******************

車長甲:「咁你邊度鄉下架?厚街呀?」
車長乙:「大朗呀!」
車長甲:「大朗?即係厚街呀?」(好明顯,此車長淨係識去厚街。)(又,去厚街最出名做乜?)(去滾囉!)
車長乙(開始不耐煩):「大朗係樟木頭附近啦!」
車長甲:「啊......咁廣西係咪即係關西呀?」(!!)
此時殺出個車長丙:「廣西係廣西,關西係關西喎!!」

******************

車長甲:「廣西.......可以行去越南喎!」(!)
車長乙:「嘩!四個輪都有排行喎!」
車長甲:「乜唔係癡埋架咩?」
車長丙又頂唔順:「癡埋個個係雲南喎!!」
又突然殺出車長丁:「唏!雲南咪係廣西裡面囉!」(?!)

原來世界係咁細......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Pending issue

公司的郵箱又要爆了,快要開另一個。查看follow up 的文件夾,還有三十多件事是心願未了的,看來是不能完成的了,只能遺忘在這個角落,因為新的郵箱是不會自動帶下去的。
其實每次開新郵箱時也是這樣,舊的pending issue 會永遠被pending,之後很神奇地就永遠沉沒,不會再有人追究了。
做人也是一樣(忽然說教起來!),有些事就讓它pending 下去吧,沒必要再打撈回來,也沒必要追問下去。你不理會,它們也總有自動解決的能力。

話說張愛玲

「女人......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

忽然想起張愛玲,這個傳奇女子。初中時,慕名看過張的《半生緣》,印象不深,只記得滿口沉悔苦澀。那時儘管知道是好書,但不喜歡看,也就沒深思下去,反而對她與胡蘭成的一段情念念不忘。後來大學時,因為選了張愛玲作論文主題,便重看其著作。但後來又想想,一直,我感興趣的,是張愛玲,從來都不是她的書。於是我便洋洋灑灑寫下六百字,每字每句都是關係到她的感情生活。其實她的作品有多優秀又何干,她本身已經是一本很優秀的故事書。

就在她廿三歲時,遇上那個比她大十五年的男人胡蘭成,因為愛,她從來不管這個枕邊人在外的評價有多壞,從來不管他周圍眾多的情人姨太,也從來不管跟著他的生活有多窘困動盪,直至有一次胡逃亡後偷偷潛回上海見她,久別重逢,但整夜的話題竟然是胡在武漢的新歡。又後來,她去到胡藏身的一個小村莊打算探望他,不料在那裡原來又有另一女子跟著他。就在渡頭離別時,張愛玲是這樣說的:「那天船將開時,你回岸上了,我一人雨中撐傘在船舷邊,對著滔滔黃浪,佇立涕泣久之。」於是,張寫了一封訣別信,愛情轟烈後終火化為一堆灰燼。

遠走美國,為了生存,為了生計,她嫁了一位比她大廿多年的作家-賴雅,從此傳奇歸於平淡,前半生的瑰麗,終敵不過貧賤夫妻的百事哀。在她跟賴雅生活的十多年來,張一直為其貼補接濟,一如當年與胡般。就算張不愛這個丈夫,但她還是盡了作妻子的責任。只是後來胡蘭成逃亡日本後,還依仗跟張的一段情,出書賺錢。面對這半生前的孽事,她感慨:「這麼多年過去了,他怎麼還是夾雜不清呢。」就連當事人也早把這段封塵舊事化作風淡雲輕了,只有胡才無恥地糾纏不休。

自賴雅死後,她獨自生活了廿多年,然後蒼然離世,死後多天才被發現。這樣的女子,對自己也未免太狠心了。深懂人性陰暗面的她說過:「一般讀者總是更能被不幸打動。」而她的人生,活脫脫就是一樁悲劇。

難怪世人總是說:「只有張愛玲才可以同時承受燦爛奪目的喧鬧及極度的孤寂。」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