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那天跟晴天交換完北京的相片後,我一直也未開來看。但今天看到晴天的一文,記述她這幾天打開光碟後看到我幾張唔關事的照片,當中讓她見識到我的一件爆鮮艷的橙色外衣。
吓?看到這篇,思前想後,一直也未想起到底是那一件爆鮮艷的橙色外衣。有這一件衣嗎?雖然我的衣飾有時的確好鮮艷,但未至於爆鮮艷吧?她還考慮到我上街會被人打啊,那看來應該真的很爆喔。
後來她說是我弟弟的畢業相,我便想起了。啊,那件呀,是鮮橙色的毛茸茸外套,的確好爆架!那時買下是因為隻色好鮮嫩搶眼,但買來後穿上時便後悔了。連我都覺得有點兒過份,便可以想像有多張揚。
那天當我參加完畢業禮後,還要趕回旺角出席公司同事攪的爐端燒。嗯,那時我的確有驚過會俾人在街頭怒打。
件嘢最終連我都頂唔順,穿了一次之後便擱於一旁永不超生了。
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