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因著一些變動,令我想到去留的問題。
我對上司說,一句講晒妳走我走。這三年數間,這句話我重覆了三數次,每次當她疲倦氣餒時,我都會這樣支持她。讓她知道還有我這個忠實粉絲,她一點都不孤單。
一如我一直所說的,我堅持下去,從來不是為了錢,為了面子或任何利益。由始至終,都是因為一個人。別人說我傻,我不怪他,也不屑澄清反駁。世上有太多膚淺的人,太多狹窄的心靈,我怎能一一解釋清楚。
我就是這種人,愛恨分明。別在我面前批評我及一切我在乎的人,我會像受了刺激的母雞一樣併命反抗辯護。當我盲了也好聾了也好,我不覺得跟我的戰友共同進退算得上甚麼,也不覺得飲水思源有恩必報值得讚揚歌頌,這只是我的份內事,做人立身的份內事。
每次上司向我道謝時,無論是客套話還是真心話,我都會回應說不用客氣。是真的,作為下屬和朋友的我,本份好該如此。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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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恩,有情有義
haha, thanks!
努力啦!
盡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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