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大學時的舊文。
釘書釘就是一個半生委屈在閨房內的女人。她只有一副老實笨拙的外表,不太討人喜歡。性格粗魯而倔強,跟她的愛情觀一樣。一旦遇上意中人,就會以雙臂擁護承諾。她伸出指頭,羞怯而堅定地對天地宣告:
「執子之手,與之偕老。 」
不愛她,就不要招惹她。因為愛上一個人,是一生一世的。她會以生命證明給你看,她對愛情的堅持。你厭倦了她嗎?嫌棄她嗎?休想。那怕遇上你是孽緣,她也甘願賠上一輩子。
就算錯配了,她也要你跟她一直錯下去。她一生,其實只是期望擁有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而已,也只是一段,僅此而已。到最後,當日子如鏽色印證在紙上,這就是她以血彰顯的愛情。
要分離,除非與之同毀。
曲別針就是一個極富曲線美的女人,誘惑、美艷。沒有人不被她富現代感的外表吸引,凹凸有致,大概這就是男人夢寐以求的情人。她很可愛,可以輕易地游離分合之間,自然而隨意。
身處這個速愛年代,她的確擁有「雙贏」個性,不會令自己受傷之餘,也不會傷害別人。她圓滑的性格,就是她對愛情的手段。
分手時清脆乾淨得很。你不必懷念她,她也不會惦記你。沒有所謂的永恆,你不需要對她承諾甚麼。當然,她也不希罕這些。跟她一起,怕只怕沒安全感的是你。
只要她遇上另一個愛她的人,她就會毫不猶豫分手。說到底,她算是一名情場高手吧!畢竟,沒很多人可以在分離以後還處理得那麼漂亮。就如,你未遇上她之前一樣漂亮。這就是她愛人的一種方式,如果這也算是愛的話。
最可悲是,到底她生存都沒留下過半點痕跡。
記得那時老師問我,那我是釘書釘還是曲別針?我說,我欣賞釘書釘,但羨慕曲別針。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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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不錯,因為釘書釘只能附著愛一次,就只有這麼的一次。
深深嵌入,同生共死!多令人吃不消的不可理喻。
還是曲別針好,一段情緣盡了,去附著另一段,完全合符生命的變。但我們也不能視之為濫,也有很多曲別針,一生就只有一次的停駐!
也對, 但當時沒注意到啦!
要走了,要事在身。 :)
慢走啦.
念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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