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
回家的路上,我又想起這段新聞。一個人,一生中,有多少個廿四年?而對於一個只有十八歲的女孩來說,廿四個寒暑,就彷如一輩子那麼長的歲月。
想想,走過死蔭幽谷,每一刻、每一秒都是如何動魄驚心。想想,怎麼有人竟然可以撐得過魔鬼無日無之的煎熬。是甚麼支持著她的?如果就只憑一個信念、一個奢望,這是多麼渺茫得近乎子虛烏有。都廿四年了,怎麼還能相信有上帝的存在。而最後,如果不是大女兒走掉了,或者今生今世,就這樣含下莫大的冤屈,嚥下最後一口氣。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而人性,更可怕。我們都唸過書,受過教育,活在文明的社會裡,可怕的是,這種比洪水猛獸更令人驚慄的人性,原來確實存在。
我想起了一篇報導,忘了是俄羅斯還是烏克蘭,被外國記者揭發當地弱智孤兒院的慘況。那裡的兒童,最大的只有廿一歲,因為大部份都在十來歲時便死去。那些孤兒沒有名字,智障程度較輕的,可以四圍走動,但不懂說話,不太懂走路,甚至連如廁都不懂。智障程度較嚴重的或有自毀傾向的,就被厚厚的白布包裹著身體手腳,就像木乃伊,只露出頭部,之後被固定在嬰兒床上,就這樣渡過餘生。對,真是就這樣渡過餘生。報導還刊登了一張相,相中有個活生生的木乃伊,那是個男孩,樣子看起來就像發育中的少年,但看下半身,被纏綁在一張大概只有四尺長的嬰兒床上,看不到手看不到腳。那記者說,孤兒院的職員說他已經十五歲了,自嬰兒時代已這樣生活,我的心頓時一緊。他們的一生就被禁閉在一張四尺床裡,餓了,要哭到筋疲力盡才能吃到幾口飯,要放尿要排便,都沒能力,就唯有等職員某天好心,幫他們清理穢物。而最震撼的是,原來當中有不少是智力正常的,只因其他孤兒院沒位收留,或錯誤地,被送了過來。
天啊,我們怎能想像得到,一個人,眼睜睜地,卻連自殺的基本能力也沒有。這樣的生活,還要來幹什麼?他們的生命就只有不被尊重的生存,和沒有尊嚴的死亡。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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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則留言:
甚麼要命?
enter to my link la, what the hell...
啊,那事,我今天,昨天都為此低沉了很久。今天午飯後踱步回來,一直想,用甚麼詞語形容這十惡不赦的混蛋呢!禽獸裏的禽獸?人渣裏的人渣?總之就是千刀萬剮,百死莫贖!
我又想到受害的人,十多年,廿多年不見天日,受拘禁,受凌辱,是怎樣的悽慘!
這事,會寫入人性的恥辱史裏!
唉, 人性.
本想寫篇甚麼, 但呆在電腦前, 無能為力.
嗯,想像唔到。
呢種賤人,叫佢受盡18層地獄每樣酷刑都便宜左佢。
其實最慘係d 小朋友. 最大o個個都19 歲喇. 冇受過教育既仲好d, 有3 個比佢阿公/阿爸收養左, 仲品學兼優tim, 唉, 仲唔知點接受呢個事實.
啊!該睡了罷。
你的補充讓我想起了一段報道,美國一個權威語言學家,發表了一個研究報告,原來口吃並非與生俱來,而是後天的、人為的語言干擾。
他怎樣得出這個結論呢?明天再談。
睡好 :)
>5月31日生日,6月1日便要飛上海公幹了。
啊,我能送給你甚麼呢?
假如我還配的話!
咁你解釋下口吃係點黎.
你想送咩比我? 其實咩都得架喇, 最緊要有心!! 收到禮物我就開心咯!
偷空,寫一段。
那語言學家在孤兒院挑選了一些年幼、說話能力正常的孩子做研究。方式是與孩子的對談中不斷干擾、搶白、質疑,甚至喝止孩子的回話。
久而久之.....
我相信你已知道答案了!
憤怒嗎?一個殿堂級的國際語言大師,他的研究成果竟源自一種極為卑劣的行為。
那群被選作研究的孩子,都長大了,但一生都口吃!一生被人取笑與歧視!
唉... 令我諗起黑太陽七三一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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