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妳的信,事忙,擱下了一陣子未及回覆,本想寫信給妳,後來忽然很想寫在這裡,就行動了。
親愛的妳,
其實,妳知道嗎,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也真夠沒意思的。我們明明知道,有些事對自己,對別人,也沒有一點好處,卻偏偏喜歡跟世人、跟自己過不去。明明知道這些都是每天都在上演的鬧劇,但輪到我時,卻還是要哭得死去活來。原諒我是一個這麼眼淺的女人,塵世間的男男女女,皆逃不過一個緣字。妳明白緣這個字麼?如果妳明白,大概妳也會跟我一樣,心有戚戚然。
佛家說,「捨得、捨得,有捨才會有得。」我想,我會記住。但我是個執著得離譜的人,對於一些我捨不得的東西,要我捨得,我會懲罰我自己,叫我自己,甚至我身邊的所有人,跟我一起下地獄。要我捨棄這些我捨不得的,我不會讓自己好過。大概,我太怕自己還未到輪迴便遺忘。會怕我麼?有時候,連我也怕了自己。唉,然而我們又何苦怪責自己,人世匆匆數十寒暑,別人的故事,也不見得比我漂亮。
對於我的故事,也許,我根本不敢寫得太多、太長,我怕未寫完,已經淚流成災。不是嗎,當往事還未寵溺到山崩地裂,便抽身;未傷痛到呼天搶地,便習慣;未腐化到滄海桑田,便完結,這樣,其實根本一點都不漂亮。如果,在生命裡,注定要遇上非錯不可的人,做過非錯不可的事,下了非錯不可的決定,我們又如何可以逃避得過,所以我學會認命。我們都必須低下頭認清楚,永遠,等待,都比一輩子久遠。呵,那時,在天上,在人間,大概也不值得我去惋惜甚麼了。妳信命麼?但信不信也好,反正,無論是任何方式,妳總會遇到妳的那個他,或是他。
好了,其實我生活得很好,只是有時會鬧鬧情緒,不要以為我傷心難過有多大不了,我不是溫室小花,不再是了。就算痛得多死去活來,我還是要生活,要工作,要吃飯,要睡覺。對於那種花花生活,每晚都上演的男男女女的配對戲碼,妳會覺得奢侈嗎?其實一點也不。這種醉生夢死的綺麗,如果不是墮落,不是沉淪,大概是世人都賣了魔鬼的帳,我經歷過,其實也不外如是。又有甚麼需要我們躍躍欲試呢?我醒悟了,還未成佛升仙之前,要做的,是先愛自己,而不是跟一杯杯充斥氣泡的香檳交換靈魂。
揚眉
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10 則留言:
對, 要先愛自己
揚眉,深,心,深!
小貝,
哈, 但談何容易.
laulong,
唔係好深o者, 個個字你都識讀識解.
其實只不過人將愛自己複雜化了
買件衣服, 好好打扮
就是愛自己了。
我有呀, 但回到家, 穿上華衣美服, 就只有自己, 和鏡中的自己看得到.
世界就係咁, 依頭先話咁咁咁,果頭又變咗咁咁咁.
抖一抖,再衝過!
抱抱
回到家, 穿上華衣美服, 就只有自己, 和鏡中的自己看得到
that's enough!!!
i just spent my lastweek home alone
給鏡中自己一個微笑
這才是欣賞自己呢!
Morca,
女人嘛, 最中意五時花六時變!
匿名,
你好叻, 不過我真係唔得...
小貝,
我有呀, 不過係苦笑...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