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我喜歡紅,那種哀艷,像我。就是在平庸的俗世裡,那一點紅,最受世人慕拜愛戴,活該顛倒人間宇宙。像小王子在尋找的玻璃鞋,過路的終歸過路,唯有在某時,某地,某人,驚鴻一瞥後,便甘心喝下巫毒,讓你,也好沾上一點血色。

那顆紅,也像淚。要流下多少滴鹹晶,才能蘊集成赤色?才能昇華為朱花?多麼珍貴。而我是多麼迷戀於紅,我穿的衣,我踏的鞋,我化的妝,我結的髮飾,都是出於一種自戀。

昨天,我身上的紅,你看到嗎?想告訴你,卻再沒機會了。

5 則留言:

匿名 說...

wahahaa, i m so obsessed with red too!!! it's exciting, emotional, positive and revolutionary!

是我 說...

這幾天晚上温度都較低,怕你著涼。竹蓆子暫時收起了罷,窗子不要開得太大,不要讓永夜的涼風打擾了你的睡眠。

揚眉女子 說...

V,

哈哈, 我也知道妳愛紅呀! 記得妳告訴過我.

是我,

唉, 涼風不打擾, 自有事困擾.

是我 說...

人生有困,也屬必然。

鎔金也要用火,成鋒必經錘煉,不要緊,有心成就便可以了。

揚眉女子 說...

煉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