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失去

今天,我忽然想起失去。

我們都失去過很多東西,那也許不一定是失去了,只是有些事物太舊,變了色,於是我們會逼不得已扔掉。例如我們兒時的洋娃娃,兒時的小枕頭或小綿被,陪伴我們走過童年,三年四年五年,最終也避不過被拋到垃圾桶的命運。

好記得小時候我有一個心愛的小熊,那時扭我爸買的。媽心腸硬,死也不肯買給我,後來走回頭路時,爸好心想逗我,便偷偷塞我廿元,著我快去拿一個回來。我替它起了名字,叫花花,是一隻土啡色的熊仔,小小的,抱在懷中剛剛好。我好喜歡它,每晚也會擁著它睡覺,有時睡不著,便對它說說悄悄話。有時被父母責罰,會向它哭訴,再摸摸它的頭,好想好想它能回應我安慰我。偶然想過現在科技那麼發達,是不是有一天,它能有生命呢?

後來愈來愈大,看到它的毛漸漸變灰,心裡不禁惶恐,好怕有一天它會舊得老得我不能再擁有。從此我刻意不敢輕易碰它,不敢用它抹眼淚,甚至不敢把它暴露在空氣中,要用袋子把它好好收起。久而久之,媽以為我不再喜歡它了,所以才把它擱在一旁。直至某天我忽然心血來潮想找它出來時,卻找不著,媽說,老早已經丢了。

你能明白那種心情嗎?我忍不住狂哭了很久,為那靜悄悄的永別而心痛不已。我很久都不能釋懷,甚至直至現在,我還是隱隱作痛。但是,其實我們都明白,有些事是必然會發生的,只是視乎用甚麼形式出現。有種訣別是無論以任何方式展示,都會留下一道烙印疤痕。我明白這是醜陋而無可避免的,就像感情的流逝一樣,終有一天,我們會以最傷最痛的姿態,失去彼此。

2 則留言:

Albert Jiang 說...

所以是不是當初沒有買就最好
彼此都沒擁有過就不會談失去

揚眉女子 說...

但也正因為愛得入骨, 失去時才會有切膚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