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6日星期六

一個關於傷口的舊故事

我常說,我個性像男人,不無原因。

說甚麼懶惰急躁粗魯豪邁都不在話下,我想說的是,我從來都不在意傷口和疤痕,大概沒有幾個女性可以過得到這個關口吧。女人,一生最緊張的,便是儀容外表。

事緣是這樣的,今早起床時,發現腳丫起了個水泡,應該是昨天穿新鞋子時不小心磨破的。我倒沒在意,只是今天外出途中弄穿了水泡,友看到時皺起了眉頭,連忙著我買瓶酒精消毒。我沒理會,只是敷衍地貼了塊膠布了事。我淡淡地說,兩星期前被貓抓傷了鼻樑,我都沒塗藥水啊,那疤痕才剛結痂。他似乎很驚訝,我是把這件事告訴過他的,只是他沒想到我竟然沒處理傷口。

看到他瞪大眼睛像發現新大陸的樣子,我有點不忿,怎麼我比他更男人了。我從來都不擔心這些東西,疤痕嘛,現在醫學美容的科技那麼先進,總有方法除去的。就算除不了,老了,疤痕也會自然淡下來。當然,對於一個愛美的男子,我說甚麼在他耳中都是歪理。

於是,我娓娓道出我的舊故事,打算嚇死他。

那時才小四小五的我,有次穿拖鞋時,沒留意到鞋面立起一根釘子,是一根生了鏽的釘子。於是我如常的把腳套在鞋裡站起來,之後,釘子便直插在腳跟上。其實應該是很痛的,但我驚恐得不知道痛楚,只哇哇大叫,心想,大鑊了。媽媽聽到喊聲走出來,我便一五一十地告訴她案發經過。

後來,媽媽為我拔起了釘子,拿起酒精倒在我的傷口上,再拚命為我擠淤血。那時我看著一張又一張染滿鮮血的面紙,哭了起來。我不怕痛,但好怕血,看到血心裡便發毛。後來媽弄了十多分鐘吧,血才止住了。包好傷口後,差不多一個星期不能碰水,好麻煩。

他聽罷,眼耳口鼻都皺起來,我便一臉得意洋洋奸計得逞。忽然,他問了一句:「點解佢唔帶妳去睇醫生?」我也愕了愕,又係喎!我從來都沒想過這個問題。唯一的答案,咪可能因為佢都好似我咁一啲都未驚過囉!

2 則留言:

匿名 說...

這讓我想起中一時的一次意外.

那時我與弟弟睡碌架床, 我睡上格. 天花板有一把風扇, 很大塊"葉", 常見於老式冰室 / 茶廳餐那種. 有一晚, 睡夢中無端端舉起右腳! 結果"嘭"一聲, 右腳腳指公被風扇割傷, 當時痛得不懂反應. 現在還留有少少的, 突起來的疤痕.

而我, 是看你這篇之後才想起, 點解無人帶我去睇醫生???

當然, 好彩的是, 我只是舉起腳, 而不是坐起來啦. XDD

揚眉女子 說...

嘩, 好驚喎!!!! 不過我問返, 原來都好多人細個有呢d 經歷, 好得人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