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張家界回來後便生病了,不是大病,只是喉嚨痛。大概吃了太多炸物,現眼報了,半推半就下去了看醫生。我喜歡坐在看病室裡,喋喋不休地說我那裡痛那裡累那裡不妥那裡不好,然後看到姑娘拿出一堆藥,叮囑我這個四小時吃一粒這個六小時吃一粒。好變態地,心裡便踏實起來。
如果是小事,我通常不會吃藥,幾天後慢慢自然會好。一大袋藥被我擱到書桌上,久而久之被丟到垃圾桶內。但如果逼不得已要吃藥的話,我也不抗拒,即使十多粒藥丸我也不怕,但我怕藥水味,聞到便反胃。
我懶,如果沒開抗生素,我幾乎都不會準時吃藥。今次看了兩趟醫生,拖拖拉拉已經一個星期了,咳嗽還是有點手尾。吃完藥後人昏昏欲睡,頭腦不靈光,不懂思考。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刻意令自己糊糊塗塗,累了便打瞌睡。這是一種病態的救贖,吃了藥奄奄一息,甚麼都記不起,縱然痛苦難受,但渾渾噩噩何嘗不是一帖解脫的藥。
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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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保重。
慢飲多點暖水,休息多一點,自然好起來。
謝謝! 妳也要保重!
大智若愚,
有時渾渾噩噩做人仲開心,
多多保重!
難得糊塗便要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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