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張家界景區的最後一天,我們晨早便收拾好行李。當天還要步行二千八百八十級石階下山,一步一滴淚啦總之。
亂竄坡是一段直到谷底的長石級路,但彎彎曲曲,基本上是Z 字的路線。起點那段站滿當地的老居民,說挑一件行李收五塊。雖然說他們走慣石階輕而易舉,但說實在話看到老人家這樣出賣勞力,心裡有點不舒服。我是想過就給她五塊打發她,但後來看到太多挑夫啦,我怕會惹起群憤。每下一級,小腿大腿盤骨都像撕裂地痛,幾乎要疆屍般一階階彈跳下山。好不容易聽到水聲了,即是快到了金鞭溪。
沿溪而走,抬頭是一座座石峰,座座都有名堂架!不過我並不太喜歡山山石石,所以沒用心留意。偶然偷聽到別的導遊,說這座山叫食指峰,我說頂吖呢度座座石山都係一碌碌架啦!之前又有座叫御筆峰,不如下個叫陽具峰。舊同學說,真係有架喺韶關!
溪旁時不時有野猴出來搶食,都幾驚。更驚的是好些大陸人喜歡撩野猴過來,好讓他們拍照!大佬呀你影還影唔好阻住條路好喎!還有,間中看到僑夫抬著些年青人,穿西褲高跟鞋的。頂咩事呢大陸人都好喜歡男穿老西女穿長裙去旅行,但這裡是張家界喎!
出去景區,我們要告別張家界,出發去鳳凰了。我們乘巴士下山,回到張家界火車站,坐一個半小時的火車去吉首,火車票才十元。到達吉首已經八點多,而且下起大雨,本來以為要在吉首留一晚,後來看到火車站外有架去鳳凰的大巴,於是生怕執輸衝上車。後來發覺不對勁,應該是無牌經營的非法大巴。幸好後座有一對廣州夫婦,商議後決定衝下車改搭的士好了。
由於天雨及夜深(其實不太夜,但我再一次強調,鄉下人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關係,打的要一百塊。正當我們跟著那兩夫婦上車之際,女司機說,四個人呀要收百一!舊同學問為甚麼,她說本來以為只是兩公婆,但現在多兩個人價錢就不一樣了。她硬說四個人不一樣四個人不一樣,我生氣了,反串她,妳以為自己在開巴士算人頭嗎這是的士哩!
到達鳳凰十點了,拿拿臨找家客棧。舊同學興致勃勃地說要找家望江的,但問了好幾十家,不是太貴就是沒房了,要不就房間不乾淨,要不就太遠。終於我們膽粗粗地進去一家沒前店的,門口只是條店與店之間窄窄的通道,還要是彎曲的。這客棧因為比較隱閉,所以江邊的房間還未租出。經過一番舌戰,最終以超低價三十五元成交。但房間是意外地企理整齊的,是夜,我們終於有覺好瞓了。
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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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Your travel story is very interesting. Look forward to reading more.
Exile from hk
thanks! updating...
雖然辛苦,
但也是有趣的地方,
將來一定讓你回味無窮! =)
哈哈, 我苦中作樂咋! 有下次真係比錢都唔去, 只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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