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位好友給我的留言,她說,她看到我的文後,有感而發,想起了她的一段往事:
幾年了?估計有八年了吧!這八年來,他總是在我身邊。從高考放榜大學選科;到出國讀書周遊列國;再到所遇非人闖下大禍;甚至事業低潮失意沮喪;他都一一陪我走過。如果他不愛我的話,那麼他一定是個白癡,不然的話怎能一而再再而三並且不問回報地為我排憂解難呢?
即使大家獨處時,他也從不佔我便宜,倒是我總有意無意地誘惑他!可他卻依然是個謙謙君子,決不乘虛而入。如果他的最終目的是要得到我一輩子,他已成功了一大半!無論身邊如何優秀的男子,我總是看不上眼,因為他們都不如他好。奇怪的是,他一方面跟我說要多談戀愛然後找個可以付託終生的男人;另一方面卻對我身邊的男伴甚為挑剔,把胃口越養越刁。
十七年的距離真得那麼遙遠麼?遙遠得我倆隻可像牛郎織女般在銀河的彼端互相凝視。又或者他對我根本沒有男女之愛,八年來的守護只因他把我如女兒般看待?每次我戰戰兢兢地試探他,他總是很聰明地把話題轉開令我不得要領。多少次我告訴自己此君只是一個糟老頭,世上男人多的是,為什麼我偏要一頭栽進這顆老樹裏呢?只是此樹雖老,卻在過去的八年裏不斷替我遮風擋雨,要離他而去,叫我情何以堪?
大概每個人的一生,都擁有一兩段比愛情更刻骨銘心的經歷。這些往事都是可一不可再的,就算跟那人分別了,此生此世也將不會再尋回比這更令人動容的感覺。我們不需要擁吻,不需要愛撫,不需要結合,但心,卻已經洽洽連繫在一起。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細唸起來,一字一淚。如果連你也不教我放棄一切拋開所有,今生今世,還有誰值得我蹉陀歲月醉生夢死。錯過,又何妨。
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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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或者, 這是牽掛的牽吧 ...
楓
我呢, 興之所致, 以散漫的步伐留言 ...
你不用擔心要回覆些甚麼呢 ...
(當然, 我是喜歡你的回覆的 ...)
楓
也是牽絆的牽.
隨便吧, 寫了一年多, 該有很多東西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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