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說:「任何人,在人生的任何階段,愛情受到挫折都是很『傷』的事,更何況是一個十九歲的人。」
--《給親愛的安德烈》
當我們年紀愈大,愈見多識廣時,便會犯下這樣的錯。錯在,我們都喜歡對年少無知嗤之以鼻。打開報章,幾乎每週都有癡男怨女為情所困而欲或自殺或自殘或殺人的新聞,我們都只會袖手旁觀,抿著嘴或翻個白眼,不屑年輕人的所謂要生要死。
對批判別人的本事,世人都煉得爐火純青了。但是,其實曾幾何時,我們都有年少輕狂過。熱戀時,都有想過私奔,想過為對方做些好偉大的事,想過委屈自己去愛別人,以為愛情就是天地那麼大,超生越死;又或者,失戀時,想墮落沉淪一厥不起,想呼天搶地哭到瞎眼,想掏出血淋淋的心,去證明此志不渝,沒有你,人間仿如末日死城。
這些念頭或行動,好幼稚麼?其實是的,因為我們用了自己的尺去量度別人。一個四十歲的人,看一個廿歲小伙子,當然甚麼都看不順眼。更甚是,兩個同樣三十歲的中女,一個滄海桑田而另一個才情荳初開,她嘲笑妳追求幸福的天真,妳鄙視她作賤自己的淪落,其實,彼此都只是兩個狹隘且自以為是的靈魂。
我們都一定跌倒過,傷過,恨過,錯過,癡狂過,這些實在的感受,你不會不明白,不會不知道。這些都不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對別人也許微不足道,對我們自己,每一次痛苦都是絕對的,真實的,很重大,很痛。
2008年10月12日星期日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4 則留言:
我看完那本書以後,也有跟你相似的想法,也有寫了下來http://shumc.wordpress.com/2008/09/24/aboutdeath/
卻沒你寫得好。唉,仲有排學
其實我也是看了你這篇才回想起龍女士這本書. 你也寫得好, 只是這些感情, 似乎都是年齡愈大才愈深刻.
不知是幸或不幸,我自小似乎看破紅塵,絕少為情而傷心
分手時,縱然傷感,但也只限數天,從未多過一周
是我太薄情?抑或我善於忘情?要不就是我太理智,只愛自己
所以說,妳厲害。
我也羨慕妳的理智,這不是人人可以做到。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