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上司忽然問我,如果有天離職了,會轉行還是繼續在這行發展。
我愕了愕,想了兩三秒,本能地猶疑說,可能會轉行吧。後來又想想,不了,大概還會在這行業兜圈。曾經我誓神劈願要當爬格子的,執著一支原子筆走天下,口諸筆伐我手寫我心。一直都堅信文字的魔力,我也不曾懷疑過自己的能力,我不會是為民請命的俠女烈士,但最起碼一筆一劃一字一淚,都行雲流水順理成章。對於方塊字,我是天生的敏感。
可是天賦歸天賦、現實歸現實。要我放棄這些年刻意苦心經營的,我沒這份勇氣和決心,我已經不再是談理想講興趣的新鮮人了。我還有房子要付保險要買基金要供,我著實回不了去那拿著幾千元過活的日子。
然而,我從來都不覺得選擇錯了,縱然工作不怎麼快樂有趣,但畢竟我們每天都在受薪,當打工的,我著實不認為該埋怨甚麼。每個月所盼望的,就是打簿出糧的那一刻,還談甚麼夢想?別傻了,我連去歐洲流浪的衝動都不敢有。
做人愈早面對現實,所走的冤枉路便愈少。
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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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R小姐
年輕的時候多點到外地見識,到別的地方流浪,絕對是不會後侮的,反而在年輕時放棄了,才最令人懊惱
還有 blog 任你發揮啊。
R,
真的放不下香港的一切, 只但願四十歲前退休, 可以有本錢環遊世界.
筆路,
是啊, 一定要KEEP 住寫, 否則很快亡退步.
'做人愈早面對現實,所走的冤枉路便愈少' it's sad but unfortunately it is so true.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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