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髮是刻意留的,大概都十年八載了吧。以前剪過短髮,只圖一時之快,剪掉了就後悔,因為我從來都跟短髮不相襯。我喜歡長髮反而是因為懶惰,蓄短髮的女性都知道,短頭髮反而要花心思時間去修剪造型,當然妳也可以甚麼也不弄就上街上班,但稍有愛美之心的,每天出門前都一定會花心思打理一下吧。
長髮,反而易搞,懶到死地束個馬尾,就可以落街了。再不盤起頭髮也只需廿秒,既快捷又大方。對於盤髮的手技,我算有點心得,基本上隨手都能弄出三兩個髮型。再簡單一點,沾些髮尾油塗在髮尾上,效果同樣閃亮又立體,不必技巧,不像短髮般花巧。
也許說到底,只是我太偏心吧。習慣了長髮的約束,萬一揮剪斷青絲,那種爽快灑脫,反教我惘然若失心有戚戚然。
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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