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司,四十歲了。雖然說不年輕,但她相對同職級而言,她是最年青的,而且比外面的相同職位都年青得多。她同樣很早就跳級越升越高,三十出頭已經是部門之首,而且她漂亮,學歷又高,所以我很慶幸跟對了上司。
她未婚,不是想不婚,只是後生時太著重事業,或多或少忽略了身邊人。那個男人自她廿多歲時已經一起了,好可惜的是,前兩年,他們最終分開了。為著一些原則,各不相讓,於是寧願不了了之。我知道這大概是她的遺憾,雖然她外表很新潮,但對愛情,她比誰都專一。
前些日子,她說,她想出去做些有意義的。畢竟如果人生有八十歲性命,她已經走了一半,她覺得是時候需要爭取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的心是善良的,她想去做些社會工作,因為幫人能令她快樂。或者不說得那麼崇高,她只是希望做自己渴望做的事,開家小店,賣賣手袋賣賣衣服,過些愜意的日子,便很好了。
大抵每個人,都在幹著沒意義的事,去為成就他日有意義的。我把這事,告訴洋。我對他說,我的夢想就是咱倆有一天能夠舒適地退下來,去周遊列國。而其實哪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你。
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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