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

最愛的,偏偏不會走在一起。

還記得那時和翠在高雄機場,坐在閘口前等上機的時候,她說了這句話,我印象深刻。

思前想後,偶然記起這話,我便茲茲念念。不會走在一起有千百萬個原因,從來都不單純是有緣無份時機不對愛得太遲恨錯難返。而真真正正的原因,大概都是無法釋明或理辨的,剪不斷理還亂,塵世間的可歌可泣賺人熱淚,到底,都是欠缺了一些勇氣和運氣。

我願意和你一起經歷世上最錯最傷心的事,願意為你沉淪放棄上帝的救贖背負罪孽,願意此時此刻跟你相去化蝶遠走高飛,這些都是愛情。但愛情不能讓我願意直至下半輩子都與你相望終老,也不能讓我願意甘心一生執迷不悔,也不能讓我願意一廂情願地迷信這段感情會開花結果,最重要是,我不會願意看到熱情燒盡後火花熄滅後你的臉,仿佛歷盡千難萬劫後死裡逃生,才驚覺,要面對的不是愛不是天長地久也不是海枯石爛。

那時候,已經沒有人再在乎至死不渝了。不是嗎?上過刀山下過火海,熬過百轉千迴,才發現往後的日子,竟怯懦得無以為繼。我和你,就是差了一點點,不願意差一點點去踏前一步,墮入這萬劫不復的境地。這樣又有何足以言惜?假如我們一早已經想通了這因果關係,便根本沒甚麼好念念不忘。若然你命中注定跟我相逢恨晚,而我又命中注定了那種不完美的領悟,這一切都不是巧合。你知道嗎,唯有沒有結果的結局,才足以讓人流傳千古津津樂道於願足矣。

2 則留言:

Albert Jiang 說...

在一起需要勇氣和運氣,分開和拒絕也需要勇氣運氣...

揚眉女子 說...

但一願分開或拒絕了, 也就喪失了傳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