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慈,一代大詩人,只有區區廿五年的生命。但一如詩中所言,人生的豐缺並不取決於其長短,反而其短暫的日子,更速成了他傳奇的故事。
在他廿三歲那年,愛上了一個十八歲的女鄰居,芬妮。那時的他一貧如洗,又身患頑疾,周遭的家人朋友都反對他們結合,就在這段最潦倒的時期,濟慈創作了大量燴炙人口的情詩。而最後,他們的確分開了,因為疾病,因為死亡。
如果,他沒患上肺癆沒英年早逝呢?後果想必一百八十度改寫。沒有轟轟烈烈的痛快激情,沒有害怕末日的戰戰兢兢,也沒有如吸血鬼般的放肆貪婪,一切也沒甚麼需要膜拜卑虔。假如人世間還有兩三個廿五年,實在不值得煽情感人,這種愛情便變得平凡庸俗,跟你的我的他的她的,都沒兩樣。
大抵與羅密歐茱麗葉,或梁山伯祝英台一樣,唯有生死相許才活該教人於願足矣。而事實上芬妮在愛人去世十二年後,也成為了別人的妻子母親,過著屬於自己的生活。最終屈服於凡塵俗世的愛,不能說這是因磨難而變節,但竟然彷彿成為一縷恍然若失。我不知道是幸還是遺憾,也不知道化蝶的三天,是不是真的能抵上五十年。
I almost wish we were butterflies and liv’d but three summer days – three such days with you I could fill with more delight than fifty common years could ever contain.
by John K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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