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都不覺得有性格不合這回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原則和脾氣,跟別人相處,個性有異是很正常的,為甚麼要相處下去才提出這個如此荒謬的藉口?
即使是兄弟姐妹,同屋共主了許多年,品性也不一樣,那麼情人之間的差異又有甚麼好大驚小怪?只是每個人都愛把自我的思想模式套入對方身上,一旦跟現實有出入,便大失所望地高呼性格不合不如分手。
那只是因為不夠愛。也許你愛對方,但愛不過你自己。我痛恨這樣分手,似乎只是因為有其他更難以啟齒的原因,於是才搬出如此堂而皇之的理由,把所有遺憾淡化得恍如命中注定般理所當然。只因為不再愛了,才會看一切都不順眼,處處針對刁難,到最終耐性耗盡,非分道揚鑣不能解脫。
每一次分手也許都是在所難免的,但可不可以,坦坦白白地道出真相?你移情別戀愛新歡,可以;你念念不忘舊情侶,可以;你要找個有錢人,可以;你不想再付出太多,可以;你討厭我不沖涼上床不洗手吃飯,也可以,但就是別要找來如斯狗屁不通的解釋好嗎?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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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則留言:
壽星女生日快樂!日日快樂!
恩,一般都是先想到分手,再尋找理由。。。
Hana,
多謝!
AJ,
分手可以呀! 但不要找藉口掩修.
我覺得只不過含畜啲講性格不合,其實係性生活不合。係呢樣野唔合就唔合...
我唔係反對分手, 只係想得個知字.
唔夾就唔夾, 呢D 野做過又唔怕講喎.
生日快樂!
也許所謂性恪不合﹐只是因為溝通不足(有意或無意)﹐加上沒有諒解之下而發生。
既然對方也不願意多講﹐也便只好算了吧!不過這些人自以為這是“好品“﹐却其實是自私。
自私--> 係呀!!!!!!
The heart has its reasons which reason knows nothing of. --Pascal
Happy Birthday.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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