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星期日

留言

手提電話有留言服務,但我很多時都會駁回公司,反正日常來電不多。公司的電話也有留言功能,下班了翌日回去,看到電話燈在閃,便會按下留言掣聽取。後來有一次出差幾次回來,看到亮起的電話燈,忽然逃避。明知道打開又是長長的幾十個不重要的留言,我爽性見步行步,要找我的,寫電郵、發短訊、托同事轉告,總之一定有方法找到我。

於是直至今天,我案頭的電話仍舊閃得無日無之,屯積了幾年的口訊,不知道還有沒有紀錄。心裡也有疑問,為甚麼還未滿呢?接理應該有一定的限額,超過了便不能再留言。

不喜歡接聽留言,就像有些人不愛留言一樣。就算你有多急的事,一對著空氣說話,就仿佛是自己一個人乾著急了;又或者當你忽然思念起他,接通電話時卻只是自說自話,多沒趣。反過來,因為不想再聽到你的聲音,即使你的留言說得多動聽細膩,我就連付出幾秒按下密碼的心機都不願意花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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