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樓換樓

除非落場參與,否則怎樣都不會明白遊戲規則。

記得看過一篇報導,訪問了一個從事地產的女職員,她現在居住的房子價值五百多萬。她說是樓換樓的成果,由最初百多萬的舊樓,換成二百多萬的,再換成三百多萬的,到現在經歷了十多年。要一步登天,除非發橫財。

當初我也不明白,為甚麼可以由百多萬住到五百多萬?當中差額四百萬,從哪裡來填補呢?

親身經歷後,自自然然地體會到,原來是真的可以從中賺取四百萬的差額。當然放進袋口的一定沒那麼多,但其五百多萬的房價,想必泰半都是從樓換樓中獲利補貼的。我的舊居兩年前買來才百多萬,近月升值近五成,連同供款取出,足夠支付兩間房子的首期,樓價合值二百多萬。但實質我的借貸額沒上升,多付的首期都是賣樓得來的利潤,每月供款也沒增加,還受於惠息口低之故,比之前的利息支出還少了。

樓換樓的玩法,便是這樣子。但我沒要求換更大更好的房子,我婆仔,想好好地做包租婆便行了。所以我把餘利分拆投資兩間,一分為二,再二變為三。我也認為,百多萬的房子是怎樣也買得過的,即使不求飈升,放租也夠穩陣。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