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一定要忘記

我會這樣說,如果有一天我們分開之後,請你一定要忘記。

開宗明義地,我坦白說,沒有甚麼好忌諱。感情一旦不復再來,就是不復再來,所有的舊人物和事,合該遺忘。從前的角色若果勢將灰飛煙滅,就讓一切都煙消雲散好了。不要耿耿於懷,不要牢牢記住關於我們的,我是如此害怕記憶會變壞,更害怕變好。太美好的回憶,會讓我們互相絆倒。

我執意要忘掉,其實也恐懼忘掉。忍痛為了那一段故事掏空作結,我只能軟弱地咬緊牙關,親手了斷。於是乎,只要一些時間,人就能重生。走過死蔭幽谷後,恍若前塵。

然而原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原來忘記一點都不需要花費氣力,只要到了某個時候,到一天一覺醒來,腦海便會不再記得那些經歷。浮生若夢,原來連是不是發生過的真有其事,我都不能記得。直至到某一天,有沒有你,有沒有心痛,有沒有淌血,甚至乎,有沒有愛戀過,或是只是一齣電影情節,一首無題情詩,一本小說的章回,我一點都不能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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