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星期一

平等

上一代人總期望子女娶得好嫁得好,好的定義,大概是在背景家底賺錢能力之類的方面。

同樣地,出於一番好意,媽偶然也會這樣想。從小到大我都沒怎麼幻想過這件事,也不屑。我反駁,公一份婆一份的大有人在比比皆是,有甚麼好說人家的不是?無車無樓無身家無父蔭的,但有手有腳,難道會餓死麼?即使對方賺得比我多很多,但如果我能力許可,我還是堅決一人一半。就算沒一人一半,也起碼要作合理的付出。

現在是甚麼年代呢?都二零一零年了,女人還抱著嫁人等人養的觀念,可笑得有點自取其辱。我說,我有收入,我有貢獻,不用受對方氣,不必看對方面色,這不是更好嗎?吵起架來,我也可以理直氣壯呀!大家平起平坐,有起事上來,我也有拉高嗓子說話的本錢。

當然,事實上如非必要,我也不會要吵要鬧。但我喜歡把醜話說在前頭,我就是如此剛烈,甜言蜜語不能說足一輩子,總有一天,你會看清楚真相。這不是斤斤計較,我不在乎人家欠我,但我不要虧欠了別人,對於最親蜜的伴,更應如此。

這是我愛人的一種方式,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懂。兩個人在婚姻裡是平等的,你愛我,我知道;但我愛你,同樣我也想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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