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自言幸運,但幸福更應該居安思危。即使婚姻是一生一世的承諾,但一紙婚書亦同樣只消一個簽名便能作廢。回歸現實,又何必令已反的面再多反一次。
所以,我覺得這樣很好,我有我的資產,你也有你的。不是說要分清分楚,只是見識過太多醜陋的案例,一對戀人反目成仇對簿公堂,很多時都是因為共同擁有太多東西,包括子女,包括積蓄,包括房子。
這些事不用言明,但若果真的為對方著想,便應該定下底線。我的房子是我的名字,你的房子是你的,我不過問;同樣你的投資我也不干涉,我也有我的私房錢。一段文明的關係,其實應該如此。
不明白「嫁了唔駛做」為什麼會被女人羨慕,除非嫁的是李家誠,否則一般打工仔仍然要捱生捱死養妳養頭家,有何童話可言。女方總愛炫耀自己的男人,聽起來荒謬得可笑,真不知道是無知還是單純。每天在香港便有五十多對夫婦搞離婚,然而有更多不離婚的,是因為被迫同一屋簷下。難道這種故事你沒聽過嗎?
每件事也應當這樣,作最好的準備,想最壞的打算。若然有一天離開也要好來好去,漂亮的結局才能挽救美好的回憶。也許這樣說有點涼薄,但想深一層,但願我們要分道揚鑣的時候,為彼此留一份情面存一些厚道,誰說不是相愛的一種表現。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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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昨晚剛想寫這個...
http://sally-smallthoughts.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_13.html
今早便看到妳的
離離合合平常事,
又唔洗做最難打算,
一段關係一開始就諗定離開時要如何如何....
這段關係很難維持長久的,
只要覺得相方是相愛的便勇往直前吧,
那管將來的事,
至少享受了當前的浪漫,
將來事將來算,
感情事,
千算萬算都算不來的!
SKII,
我們心有靈犀!
新鮮人,
這不只是為愛情, 為婚姻打算, 其實更加是為自己打算.
勇往直前和留有退路不是對敵的.
唔使怕, 最近終審法院判決, 女方可分一半身家, 但亦有可能, 一些情況下, 女方被分一半身家, 現代婚姻真係好複雜啊
要去到法庭, 咪又係張塊面撕完又撕, 何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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