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我的.你的

不敢自言幸運,但幸福更應該居安思危。即使婚姻是一生一世的承諾,但一紙婚書亦同樣只消一個簽名便能作廢。回歸現實,又何必令已反的面再多反一次。

所以,我覺得這樣很好,我有我的資產,你也有你的。不是說要分清分楚,只是見識過太多醜陋的案例,一對戀人反目成仇對簿公堂,很多時都是因為共同擁有太多東西,包括子女,包括積蓄,包括房子。

這些事不用言明,但若果真的為對方著想,便應該定下底線。我的房子是我的名字,你的房子是你的,我不過問;同樣你的投資我也不干涉,我也有我的私房錢。一段文明的關係,其實應該如此。

不明白「嫁了唔駛做」為什麼會被女人羨慕,除非嫁的是李家誠,否則一般打工仔仍然要捱生捱死養妳養頭家,有何童話可言。女方總愛炫耀自己的男人,聽起來荒謬得可笑,真不知道是無知還是單純。每天在香港便有五十多對夫婦搞離婚,然而有更多不離婚的,是因為被迫同一屋簷下。難道這種故事你沒聽過嗎?

每件事也應當這樣,作最好的準備,想最壞的打算。若然有一天離開也要好來好去,漂亮的結局才能挽救美好的回憶。也許這樣說有點涼薄,但想深一層,但願我們要分道揚鑣的時候,為彼此留一份情面存一些厚道,誰說不是相愛的一種表現。

5 則留言:

S 說...

昨晚剛想寫這個...

http://sally-smallthoughts.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_13.html

今早便看到妳的

新鮮人 說...

離離合合平常事,
又唔洗做最難打算,
一段關係一開始就諗定離開時要如何如何....
這段關係很難維持長久的,
只要覺得相方是相愛的便勇往直前吧,
那管將來的事,
至少享受了當前的浪漫,
將來事將來算,
感情事,
千算萬算都算不來的!

揚眉女子 說...

SKII,

我們心有靈犀!

新鮮人,

這不只是為愛情, 為婚姻打算, 其實更加是為自己打算.
勇往直前和留有退路不是對敵的.

匿名 說...

唔使怕, 最近終審法院判決, 女方可分一半身家, 但亦有可能, 一些情況下, 女方被分一半身家, 現代婚姻真係好複雜啊

揚眉女子 說...

要去到法庭, 咪又係張塊面撕完又撕, 何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