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同事是我上司的舊下屬,幾年前機緣巧合下重遇對方,被我上司帶到這裡。我們屬於同一職級,她的年紀卻比我大很多,幾乎能當我母親。我自知她討厭我,卻因為公事,這幾個月來需要跟她好好合作。
老實說,我也不可能喜歡她,只是工作歸工作,我也沒帶著甚麼負面情緒。偶然她有困難時我也會幫忙一下,說到底兩個人合作也要遷就配合才成事,畢竟現在不是小孩子耍性子呀,不可以因為個人恩怨而誤了大事。
後來,上司跟她說起關於我們合作的事,她說她錯了,不應該小覷我,因為好幾次我在枝節上提醒她才令她不致犯錯。上司把這番話轉告給我,我只是笑了笑,沒甚麼回應。
我打趣跟上司說,噢,怪不得她今天問我要不要幫我入資料,我還納悶她安了甚麼心。
其實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她不屑我的甚麼,我當然瞭如指掌。她在背後挑撥離間搬弄是非,下了多少苦功,我同樣心知肚明。但活在這個世界,總有一些人是喜歡到處撩是鬥非的,這種心態,其實說穿了無非是自卑變自大,沒必要為此而生氣。
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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