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名份

如果你發生了甚麼事,昏迷了或是失憶,那麼你怎樣可以找到我呢?怎樣可以讓我知道你出了意外?警察會懂得告訴我嗎?你爸媽會知道要打給我嗎?不,而我將只會像瞎眼蒼蠅一樣。

又或者,萬一你忽然得了急病入了醫院,需要立即動手術,而我站在醫生面前看著授權書卻動彈不得。我好想替你拿起原子筆以我的姓名為你簽下,但我不行,只能眼睜睜地乾著急。

於是,我需要一個名份,去證實一段關係。我不需要一場婚禮,甚至不屑一段婚姻,只是我清楚知道,一紙婚書是必要的,世俗卻又無可避免。如果他日我結婚了,想必是這個原因。

9 則留言:

韻味熊貓 說...

真是有此情況,有女人在銀行情緒激動,要取回「走了」的同居老公的存款。職員問:結婚証明。她只是回應:我已說是同居。

揚眉女子 說...

於我而言, 結婚係實際需要, 多於精神上.

Unknown 說...

為滿足你的需要, 你還得付出代價, 你可以不付有形的東西如婚禮、擺酒, 無形的責任、新家庭卻總不能逃掉...或許是個別例子, 或許大家本來都很有主見原則, 但有些代價, 就是要付...

揚眉女子 說...

同屋也要付這個代價呀

韻味熊貓 說...

現代社會,兩個人,沒有精神上的相融,是沒法生活在一起的。那怕只是一段短時間。

Unknown 說...

我想關鍵就在於, 有了名份後其實仍然會受世俗眼光影响吧。(被潛意識所累?)

揚眉女子 說...

似乎男人都不喜歡名份.

Unknown 說...

Depends...至少我喜歡~(我是男的)
只是結婚不久便發現"名份"的重量比想像中重~

揚眉女子 說...

過來人咁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