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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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誇張鮮艷的飾品,例如項鏈、髮夾、心口針、耳環,我從來不怕放不上身。那些東西不是衣服,不是蔽體的必需品,其實統統都是額外的,不夠浮誇光鮮,豈不是浪費了裝飾的作用?

關於羽毛,我一直都認為是冬天衣履的良伴。還記得上年我買過一個深紅的羽毛髮夾嗎?當中有三朵玫瑰花作襯的。前些天在逛街時看到這個,好美,底部藍藍綠綠的毛色,美艷非常。

這塊章,有手掌般大,後面加了個夾子和針扣。即是說,可以挽起一把髮髻,束在頭上當髮飾;或者別在黑色的衣上,當胸針或披肩扣也行。

5 則留言:

匿名 說...

幾型架,靚爆佢啦

揚眉女子 說...

堅靚架!!!

Iris 說...

應該會俾呢隻孔雀撩到個鼻,然後不停打噴嚏!哈哈!=P

新鮮人 說...

想起了人們從孔雀身上拔下羽毛的情況!

揚眉女子 說...

Iris,

咁唔型?!
咁我夾係頭度算.

新鮮人,

d 毛係人造架! 唔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