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4日星期二

離合

後來,雙方經歷了快一年的冷靜期後,表面上似乎放下了耿耿於懷的遺憾。她說,偶然他會打來,但只是說幾句話而己。我問,啊,是閒話家常聊聊嗎?不,才不,只是問著新電話的型號、電視遙控的靜音鍵,諸如此類。

我幽幽地嘆了句,搖搖頭,卻從心底裡也認同,給大家一些距離,看來是更適當的決定。記得有一次,她跟我說,她有種預感,可能到他們都垂垂老矣時,就像公園的老伯伯老婆婆,拿著愛人年輕時的相片,對著花花草草感慨懷緬一番。然後跟過路的陌生人閒聊幾句時,便會提到後生的一段風流韻事。那時才會驚悟,最愛的始終沒忘記過。

我笑了,淡然地撇一撇嘴。我不知道這樣算是看開了還是終究看不開,但我只是覺得,人生在世才匆匆幾十年,喜歡的就只管去喜歡好了,就算一起是互相撕磨,又怎樣呢?就當這種愛情沒別人的那麼幸運能舉案齊眉同偕白首,但可以彼此虧欠償還,何嘗不是福氣?

當然,兩個人的相處,當中從來都不是你或我一廂情願可以當家作主的。作為局外人,眼睜睜替他們不值,也無濟於事。反而想寬一點,生有時、死有時、聚有時、散有時,今日在分岔路口各走各路,誰會知道這條路,或許是下個十字路口的會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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