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

約會

終於,因為一封電郵,和A 又再相見。昨天,他早上十點發了個短信給我,約我六點吃晚飯。就這樣,我忐忑不安了整個下午,為晚上的約會張羅。化好妝、穿好衣服後,我準時出門,準時到達他的診所門口,等他。不久,他推門出來,我抬頭看著他,他樣子沒變,只是比以前成熟了。我戰戰兢兢地跟在他身後,說著沒意思的話,遊蕩在街上,上了一家日本餐廳,點了滿桌食物,但我沒吃多少,只是在聽他話。

他呢,說著說著,有時會怔怔地看著我,就像那時一樣,專注我。被他望著時,我也會望進他的眼孔,看能不能看出甚麼端倪。但能有甚麼端倪呢?不知道,但那一刻我想起張愛玲的《傾城之戀》,大概男同女之間的角力,就是如此。

吃完飯後,才七點,我們就漫無目的地走著,走得很近,我的手臂,幾乎碰到他的。一路走到車站,要分手時,我說,不如我送你回去,就像那時。其實我沒有意思的,只是留戀那剎那的感覺。後來,他請我上他新居小坐,和那時一樣,他也是邀請我上他家,之後,交付了一條鑰匙給我。後來,鑰匙我保留著,直到現在。

下了車的那段路,十來分鐘吧。他突然說,我的樣子跟當年一模一樣,完全沒改變過。我笑了,其實,我變了很多,只是這些年來他一點都不知道。那短短的路程,讓我想起許多回憶,比如那時我說,未遇上你之前我是何等的寂寞,而他說,早知道這樣,他便應該早點讓我遇上他。我又說過,他每天都應該活得快快樂樂,因為世上有很多人關心你,而他說,他不管其他人有沒有關心過,他在乎的,只是我的關心。

上到他家,我該有甚麼感覺呢?我怕麼?我不怕,怕只怕,我會遺失了自己。坐了快一小時,聊著不著邊際的天,我說,我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再待下去,我怕,我會連發生甚麼事都不怕。

2 則留言:

說...

慶幸你仍知道應該離開的時候。

揚眉女子 說...

其實也沒差別, 寂寞就讓人幹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