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跟一家供應商的員工聊起一些事,無意中得知同事A 原來一直在我背後說了很多壞話抵毀我,當中有些是是非,有些是大話,也有些是無中生有。我很憤怒,在於我自問對她不薄,雖然我也沒理由要求她知恩圖報,但沒想到她居然是恩將仇報。
在這家公司都待了好些年,我深知在大公司裡樹大必然招風的道理,我不會高調,也從不刻意低調,那些眼紅我的人,我從不介意,因為做大事的人,總需要有大胸襟。有本事,做我上司吧!不然,總需聽我的。只是,我很看不起那些狐假虎威的人,更看不起狼狽為奸的一群。做人,可以撒野,可以埋怨,可以嫉妒,那是你閣下的事,但傷害了我,便是關係於我的事了。
這個A,做人太遜了,而她只是個廿六歲的女子。妳會搬弄是非麼,我也會,而且是在老闆面前,看我的鼻大還是妳的鼻大。有時覺得,明知只會是燈蛾撲火的結果,都還做,這些人太蠢了。我很少會記掛別人的壞,但我是個有仇必報的人,誰叫妳那麼不自量力,惹怒了我。
我告訴我自己,這一次,我不會心軟。
2008年3月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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