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

我不喜歡說自己勇敢或進取,我想「搏」比較適合我。因為「搏」這形容詞,可圈可點。

在群體活動裡,我是個服從性很強的人,默默耕耘安份守己,在岡位上做好自己。但在於個人發展,我倒比誰都更不安於室,一有空靜下來,總在想如何創造可能。

然而每個決定,不外乎兩種意見--「搏得過」和「搏唔過」。對於當中的分界我絕少猶豫,搏得過就去馬,搏唔過就另找出路吧,沒甚麼好十五十六。因為機會是不等人的,在大部份人還停留在去留之間,只有少數搶得頭啖湯的人能成為贏家。工作如是,買樓如是,投資如是。

或者是基於自信,當有些決定也許是「搏唔過」的,但權衡了風險,最壞的情況也不過是在自己能承受的範圍內,就去做吧。結果或者是我看錯了,或者我會狠狠地跌一跤,但又有何相幹?只要我還能站起來,沒甚麼輸不起。

我搏,我自恃,因為青春就是最大的本錢。

4 則留言:

說...

沒想過自己擁有青春的,往往是真正青春的人。

揚眉女子 說...

哈哈, 玄!

P 說...

去ny是工幹嗎?

揚眉女子 說...

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