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6日星期日

八十分

中一時,有次期考,記得中文作文的題目叫做「一次說謊的經歷」,那次我很用心寫了一個故事,講述三個朋友,小牛、小豬、小雞在吹牛比較誰最大力,小牛說,牠可以背起一包米,小豬說,牠可以抱起一包米,而小雞為了面子,唯有說自己可以單手抬起一包米。直到真正要比賽時,小牛、小豬都做到了牠們所說的,小雞隻好硬著頭皮試著舉起那包米,可惜米還未抬起,已經被壓死了。

很記得這篇作文,我是以為會拿得到一百分的。後來派捲了,有八十分,是那位老師教書以來打得最高的分數了。但我還是不甘心,想來想去,怎麼只有八十分呢?後來終於一時衝動,小息時走去教員室問老師,為甚麼只給我八十分,她說,八十分已經很高了,我又問,那二十分扣在那裡,她當時反應有點錯愕,呆了兩秒才說,寫作是沒有一百分的。

那時年紀還小,也耿耿於懷了一段日子。後來人愈大,愈想起這個道理。是真的,做人、做事從不客觀,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硬道理,原來在我看來已是盡了一百分力量做的事,其實只值八十分。而弔詭的是,其實從來沒有一百分,最多的,只是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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