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亂世佳人


近日想起《亂世佳人》,一直在想收這張影碟,但就是差這一點緣份。

2004 年 2 月 25 日 星期三

昨晚跟Jeff 去看了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女主角是一位千金小姐,她深愛著鄰家少爺。
但那位少爺卻跟他表妹結婚。
女主角不甘心,跟他表白。
他說,他也愛她,可是他不可以傷害他表妹。

女主角出於妒嫉,搶先跟他表妹的弟弟結婚,希望刺激他。

後來南北戰爭爆發,女主角的丈夫跟那少爺都被征了。
她丈夫在戰爭中死去,但她並不傷心,因為她始終愛的是那少爺。

在宴會上,她遇到男主角,可惜她不愛他。

少爺回到家,女主角又再跟他表白。
他仍是那一句,他愛她,卻不可能離開他的妻子。
他托女主角照顧他妻子,這算是她愛他,而為他做的事。

後來,他又再走到前線作戰。
他妻子懷孕了,而戰爭已迫在眉睫。
雖然女主角極不願留在戰地,但為著做到應承了他的事,她甚至為他妻子接生。

無計可施下,她尋找男主角的幫助。
男主角幫她們回到家鄉,之後他便參加南方軍作戰。

女主角的家鄉,已經被北方軍士兵洗劫一空。
加上需要征付重稅,她唯有向男主角借錢。
但當他知道她的來意,便拒絕幫她。

女主角在絕望之下,得知妹妹的未婚夫做了暴發戶,便嚷著要嫁他。
最後終於嫁了給他,家庭的經濟問題便得以解決。

後來,她丈夫因為加入了反政府的秘密組織,在集會中遭北方軍射殺。
女主角,又再成為寡婦。

男主角就在此時跟她求婚。
她也答應了。

婚後,他們生了一個女兒。
男主角很疼愛女兒。
也很疼女主角,給她最好的東西。

可是,女主角最愛的,仍是那少爺。

男女主角開始出現磨擦。
女主角後來小產了。
加上,他們的女兒又不幸墜馬而死。

那少爺的妻子好心勸他們,卻令自己積勞而死。

女主角安慰那少爺時,同樣又再表白。
但他今次說話不同了。
他說,他其實最愛的是他妻子。
她聽到,很痛心。
她質問他:「那當初為甚麼不早說?如果你一早說了,我便不會再糾纏下去。」

後來,她發現,她最愛的,原來是一直都深愛她的男主角。
她回到家,告訴他。
但他說,一初都太遲了。

他離開了她,因為她一直都在傷害他。
女主角很傷心,最後,她打算回家鄉,好好想想再尋回男主角的方法。



足足整整四個小時。

看罷,感覺不大。
不知道甚麼說,總覺得太不好接受。

回到家已一點多了。



後來,今天再想想,再想想,發現原來很感慨的。

女主角是一個天真的女孩子,天真得一廂情願地愛上一個人。
她會等他,等他離婚,等他出走,她妄想他會跟她一起。

很可悲的一個女孩子。

她前兩次婚姻,都是出於私心。
這樣的一個女人,其實我很討厭。
卻又不得不同情她。

只是,結婚,為了氣,為了錢,她其實不值得人同情的。

那男主角,不英俊。初初看,還覺得很醜。
可是,又不得不被他的邪氣攝著。

他不愛婚姻,卻為了女主角而結婚。

女主角最後嫁他,是為了錢,為了享受。
他當然知道,但也樂於接受。

我想,他應該很愛她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後大約廿分鐘的情節。

當女主角發現她的最愛時,她即時跑回家告訴他。
可是男主角氣得要離家出走,他對她說:
「知道我為甚麼這樣疼愛女兒嗎?因為她像妳。
她就像妳一樣有活力、朝氣、可愛,
就像未打仗之前的妳一樣。
我很疼她,就像我渴望疼愛妳的心一樣。
可是,我等不及了。
我受不了不斷的付出,而妳心裡只有他一個。」

大概是這樣吧。
我看到這裡,差點哭了。

愛她,甚至愛上所有關於她的人、她的物、她的一切。

這樣邪惡的一個男人,居然會愛另一個女人,愛得如此深。



這對主角,其實是極平凡的一對男女。
女的為錢而結婚,愛的是另一個男人。
男的知道女人愛錢,也不介意她為錢而嫁他。

他們畢竟也是平凡人。
女人兜兜轉轉,才知道她的最愛就是那個最愛她的人。
男人付出付出,最後愛情還是敵不過妒嫉。

老實說,不到最後,我都看不出男人原來愛女人,女人原來也愛男人。
這也許是愛情最迷離的地方吧!到最後才發現原來是這樣。

世上的男男女女,大抵都做過不少錯事。
這像他們。
然而,現實不是其他導演的電影,沒有回頭是岸,沒有海枯石爛。因為,錯過就不能回頭。

很令我心痛的。



不期然拿鐵達尼號作對比。

我一直都覺得鐵片是我看過的電影中最慘情的了。
可是,原來亂世佳人給我的感覺更灰暗。
現實不可能有露絲跟傑克的愛情,所以是幻想。
但現實有太多亂世佳人的男女主角了。
愛來愛去,其實最愛的,就是傷害得最深的那個。
這樣的愛情,千瘡百孔,卻比現實來得真實。
愛情從來都不高尚。



我不喜歡這電影,我想。
但我卻承認這套是最好的電影。

只是,我承受不起那份沉重。
很難想像有人可以重看十多次。
人間的悲劇,也不過如此。



也許有一天我會愛上它,我想應該會的。
可是,我卻不會再多看一次。

因為太喜歡,我不敢想得太多,因為我會哭,會心痛。

釘書釘。曲別針

一篇大學時的舊文。

釘書釘就是一個半生委屈在閨房內的女人。她只有一副老實笨拙的外表,不太討人喜歡。性格粗魯而倔強,跟她的愛情觀一樣。一旦遇上意中人,就會以雙臂擁護承諾。她伸出指頭,羞怯而堅定地對天地宣告:

「執子之手,與之偕老。 」

不愛她,就不要招惹她。因為愛上一個人,是一生一世的。她會以生命證明給你看,她對愛情的堅持。你厭倦了她嗎?嫌棄她嗎?休想。那怕遇上你是孽緣,她也甘願賠上一輩子。

就算錯配了,她也要你跟她一直錯下去。她一生,其實只是期望擁有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而已,也只是一段,僅此而已。到最後,當日子如鏽色印證在紙上,這就是她以血彰顯的愛情。

要分離,除非與之同毀。

曲別針就是一個極富曲線美的女人,誘惑、美艷。沒有人不被她富現代感的外表吸引,凹凸有致,大概這就是男人夢寐以求的情人。她很可愛,可以輕易地游離分合之間,自然而隨意。

身處這個速愛年代,她的確擁有「雙贏」個性,不會令自己受傷之餘,也不會傷害別人。她圓滑的性格,就是她對愛情的手段。

分手時清脆乾淨得很。你不必懷念她,她也不會惦記你。沒有所謂的永恆,你不需要對她承諾甚麼。當然,她也不希罕這些。跟她一起,怕只怕沒安全感的是你。

只要她遇上另一個愛她的人,她就會毫不猶豫分手。說到底,她算是一名情場高手吧!畢竟,沒很多人可以在分離以後還處理得那麼漂亮。就如,你未遇上她之前一樣漂亮。這就是她愛人的一種方式,如果這也算是愛的話。

最可悲是,到底她生存都沒留下過半點痕跡。


記得那時老師問我,那我是釘書釘還是曲別針?我說,我欣賞釘書釘,但羨慕曲別針。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要命

要命

回家的路上,我又想起這段新聞。一個人,一生中,有多少個廿四年?而對於一個只有十八歲的女孩來說,廿四個寒暑,就彷如一輩子那麼長的歲月。

想想,走過死蔭幽谷,每一刻、每一秒都是如何動魄驚心。想想,怎麼有人竟然可以撐得過魔鬼無日無之的煎熬。是甚麼支持著她的?如果就只憑一個信念、一個奢望,這是多麼渺茫得近乎子虛烏有。都廿四年了,怎麼還能相信有上帝的存在。而最後,如果不是大女兒走掉了,或者今生今世,就這樣含下莫大的冤屈,嚥下最後一口氣。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而人性,更可怕。我們都唸過書,受過教育,活在文明的社會裡,可怕的是,這種比洪水猛獸更令人驚慄的人性,原來確實存在。

我想起了一篇報導,忘了是俄羅斯還是烏克蘭,被外國記者揭發當地弱智孤兒院的慘況。那裡的兒童,最大的只有廿一歲,因為大部份都在十來歲時便死去。那些孤兒沒有名字,智障程度較輕的,可以四圍走動,但不懂說話,不太懂走路,甚至連如廁都不懂。智障程度較嚴重的或有自毀傾向的,就被厚厚的白布包裹著身體手腳,就像木乃伊,只露出頭部,之後被固定在嬰兒床上,就這樣渡過餘生。對,真是就這樣渡過餘生。報導還刊登了一張相,相中有個活生生的木乃伊,那是個男孩,樣子看起來就像發育中的少年,但看下半身,被纏綁在一張大概只有四尺長的嬰兒床上,看不到手看不到腳。那記者說,孤兒院的職員說他已經十五歲了,自嬰兒時代已這樣生活,我的心頓時一緊。他們的一生就被禁閉在一張四尺床裡,餓了,要哭到筋疲力盡才能吃到幾口飯,要放尿要排便,都沒能力,就唯有等職員某天好心,幫他們清理穢物。而最震撼的是,原來當中有不少是智力正常的,只因其他孤兒院沒位收留,或錯誤地,被送了過來。

天啊,我們怎能想像得到,一個人,眼睜睜地,卻連自殺的基本能力也沒有。這樣的生活,還要來幹什麼?他們的生命就只有不被尊重的生存,和沒有尊嚴的死亡。

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衣飾

我的衣飾,經常有同事問是不是去飲?去約會?有飯局?見家長?......諸如此類的話。但其實,我每天都化妝,基本上穿裙子,大部份日子踏著高跟鞋,有啥奇怪呢?如果有天我素顏穿牛仔褲波鞋,才需要驚訝。



今天掛上這披肩,好些同事詢問在哪裡買的。

我喜歡夾顆閃石髮夾在髮邊裝飾,或挽起一把曲髮,輕輕鬆鬆地在側插上髮飾,都顯得高雅美緻。

2008年4月27日星期日

假如我是男人

1.洗頭省下很多時間。
2.愛穿ARMANI 西裝,結HUGO BOSS 領帶。
3.樂於說大量甜言蜜語。
4.不吝嗇送花。
5.會見一個追一個,必要時,會一腳踏數船。
6.情願不買樓,也要買車。
7.寧死也要考棍波。
8.愛欣賞美女,但不喜歡才女。
9.不屑女性主義。
10.取笑娘娘腔的男性。
11.應該有很多同性戀會喜歡我。
12.傳統思想,男主外女主內。
13.不想結婚,最好同居。
14.如果攪大了肚子,便結婚吧!
15.情願上司是女的。
16.享受曖昧的關係,而不會承認甚麼。
17.喜歡胸大的女人,但腰也不要太粗。
18.看到屁股翹翹的女人,會衝動。
19.對漂亮的女生會多加照顧。
20.喜歡看AV。
21.喜歡談論女人的身材,其次樣貌。
22.偶然有外遇或偷食,但不會認真。
23.會認為老姑婆都是不正常的。
24.和女朋友一起時,腦海內會想著另一個女人。
25.如果有女人為我要生要死,我會沾沾自喜。
26.覺得有小孩會阻礙二人世界。
27.迫婚,我很反感。
28.如果結婚要付幾十萬禮金,便情願拖下去。
29.最討厭拜金女人。
30.如果舊女友願意,我也不介意做回朋友。
31.如果不是我杯茶,我不會主動接送。
32.有好感的,才會約會。
33.吃飯看電影上酒店,我樂意付款;但妳的化妝品衣服咭數,請閣下自理。
34.不會找個比自己能幹的女朋友。
35.說髒話,能出神入化。
36.愛自由自在,討厭約束。
37.覺得送禮物給女朋友是件很苦惱的事。
38.沒耐性哄人,最好別向我耍性子。
39.我會是個陽剛味極重的男人。
40.就算多憤怒,都不會出手打人。
41.會苦練歌藝,覺得唱情歌是必殺技。
42.或者,會學琴,一樣殺人於無形。
43.又或者,學返一招半式功夫,都能成為殺手。
44.即使我不喜歡,但如果能取悅心儀的對象,也會照做。
45.必要時會扮演弱者,博女性同情。
46.因為還有愛,才會對妳千方百計說謊。
47.不要叫我猜猜女人在想甚麼,我會發火。
48.完全不能理解女性的心理。
19.但都會尊重,只要妳沒影響到我。
50.但,發癲因為每個月嗰幾日,不是藉口囉!

活著從來不易

三色台的《一百萬人的故事》,我並沒真正看過一習,只匆匆打量過十數分鐘,那時是吳君如走訪一名中年女人,她從內地來港後,被丈夫騙了十多萬積蓄,更扛起他外借的十多萬咭數,帶著兒子生活,每月做雜工才掙四五千元,扣除房租還債已所餘無幾。少至每餐飯菜、大至損傷生病,都無能為力。所以每天她都要撿拾別人的冷飯剩菜,或是圖便宜買入過期的食物。有病也只敢看政府醫生,開點止痛藥吃,身體內的痛症永遠無法根治。我只是坐著看十多分鐘,已聽到吳君如不停不停地勸勉那女人不要吃過期東西了,要買些新鮮的給兒子和自己吃,才健康才有營養,諸如此類的苦口婆心話。那女人呢,答不上口,只靜靜地一路點頭。

活著從來都不易,這幾個字我們都懂得寫懂得說懂得解釋,但當真正看到血淋淋的事實時,卻小題大造般驚為天人。活著,指的是活下去的每一天,每一個晝夜,甚至是每一個時刻,要掙扎求存都談何容易。生活從來都不是為了將來為了明天,翌日的晨曦,何其遙遠。他們只求筋疲力盡過後有瓦遮頭,有飯吃餓不死,有衣穿冷不壞,能熬過這一晚,都比一切重要。吳君如說得話,沒錯,但顯得天真又無知。這個女人都四十多歲了,怎麼還像未經人事般,還說做過這個節目後,便打算不為女兒舖張攪生日會。哼,除了冷笑和嗤之以鼻,我想不到用甚麼來回應。

唉,香港人啊,從來都是這樣愚昧而膚淺。

毒情話

我喜歡聆聽別人對我許下的情話,這些夢話耳語,虛幻薄弱卻足以催毀整個宇宙。世人都對漂亮的東西趨之若騖,愈得不到,愈要得到,於是我們都在跟自己,跟別人競賽,妄想你會是金童我會是玉女,妄想命運注定我們早晚要遇上,即使是我踏前了一級或你走慢了一步,都沒關係,因為我們都會是最後的勝利者--多一廂情願。但如果我們一輩子都能一廂情願到終結,這還是幸福的--只是,為什麼上帝卻偏要我們在最後關頭醒悟過來。

這種事啊,我們都經歷過不少了,但永遠無法學聰明一點。把諾言撤於漫山遍野舖天蓋地,到頭來,當種子開花後,我們才發現,那些罌粟花,美麗,卻有毒。呵,而我們都愛明知故犯,明知愈美麗的東西愈不可碰,還是像飛蛾撲火前仆後繼,那怕貪婪得不夠多不夠貪,那怕嚥盡最後一口氣也要快樂到世界開到荼蘼,就算明天下了地獄,也足以心甘命抵。

當愛情來臨時總是表現得多麼海枯石爛多麼此志不渝,儘管是錯誤的愛情。沉淪了多少年的孽緣,到最後,我們打回原狀,卻無法回頭。這何嘗不是另一個領悟透的遺憾,上過刀山下過地獄後,才驚覺是時候分手。

來到今天,心裡有點不由自主的唏噓。到沒有甚麼值得堅持的時候,才明白,失落,是因為懂得放手。我們不得不承認,大抵天下間的愛情都是千篇一律。對於你,對於我,對於他,對於她,離離合合,只是換掉角色而已。

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遊樂人間

就趁我還有這份熱情,寫給

親愛的妳,

愛情,總有耗盡的一天,而當那天來臨時,或者該是我們作個了斷的時候。就像花樣年華般,錯過痛過恨過傷過,是人生不可不領悟的真理,大概醉生夢死就是這個意思。當遊樂人間後,其實人生有沒有非記住不可的事呢?有又如何?忘記了,不見得不是好事。曾經以為有些情節會一輩子牢牢記住,可惜當走過後,發現這些都不過是彈指可破的。曾經滄海難為水,卻已盡化為可忘或可不忘的往事。沒有情感是可歌可泣的,再珍貴,也敵不過時間而生鏽,會蒼老。褪去華麗的外皮,還不是令人軟弱得輕飄飄得無可奈何。一切都會過去的,我們回不了頭,這樣,趁早埋葬好了。

呵,可是,我一句喜歡,就趁今晚月色還明亮,趁煙火還趕得及邂逅,趁情人的懷抱尚剩餘溫,便好應用盡這一秒,貪婪地,再深吸一口混合了汗水的體味,炮烙於心,怕來不及卑微,來不及犧牲,來不及委屈自己,便要遺憾。縱使我們都知道過了今天,明天,一切都會是一場誤會,卻也迷信錯下去能修成正果能習非成是。突然間覺得,原來愛情是多麼的可怕,在愛情裡,除了愛,一切也是醜陋的。而我們何其輕薄何其無辜,愛情從來不是我一個人可以當家作主的事,我們卻要為他人的孽緣贖罪。世人都是死有餘辜的,卻又教人欲哭無淚欲笑無力。

就是這樣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人生,不是你欠我,就是我欠你。冤冤相報何時了,這話,卻不是我們可以輕易理解。恨麼?恨也需要感情。為甚麼凡人都要經歷無數的漸悟才能頓悟,為甚麼要臨到萬劫不復的境地,才明白,在愛情裡,我們比流沙還渺小。其實人生是多麼不由自主身不由己,愛情都蠱惑到我們鬼迷心竅了,就讓極度的寂寞,來喚醒我們意識到自己的存在。

揚眉

玫瑰花園

這封,是給的。

親愛的妳,

我喜歡大碗玫瑰,因為喜歡那份俗艷,喜歡顛倒眾生的嫵媚,喜歡浮誇耀目的嬌柔,也喜歡醉生夢死的意亂情迷。在這個花花宇宙,沒有永恆的美,也不需要。完盡窮奢極侈的虛華後,也不盡是一無所有,起碼回首嫣然一笑,還有散落於一地的幽幽餘韻。做女人的,從不需要清高不需要孤芳自賞,但願我就是這一抹玫紅,渲染於這素白的天地,以血,烙上鏽色。

如果愛是一種顏色,我願意只屬紅的殷濃,因為心血流有赤火的卑虔,冷卻後,將會轉化成朱彤的結晶,再掉下一顆顆相思淚。我該哀悼這場煙煙火火烘烘烈烈的戰爭,沒有輸贏,有的,只是俘虜及征服。當灰姑娘脫下玻璃鞋後尋尋覓覓,最終才驚覺世上根本沒有王子。又或者是,模特兒太多,而真命天子,卻只有一個。

我是如此害怕寂寞,如此害怕被遺忘被忽略,所以我必需要穿起華衣美服濃妝艷抹騷首弄姿,那怕洗盡踽踽留留的鉛華,那怕盛載太多郁郁怨怨的情話。正當泛泛盈盈的淚水昇華過後,卻冷不防,瞥見他依依薄薄的剪影時,我怕會忍不住執手碾碾控控,才覺悟世間空空幻幻紛紛攘攘。這一苗蕭蕭寞寞的思念,於何年何月,穿越過缺缺折折的月芽,不甘孤寂地,就這樣癡癡悄悄地植根了。

脫下連衣裙高跟鞋卸去脂粉紅唇的我,其實一點都不誘人,把赤裸裸的心事呈現於面前,其實何其庸薄何其醜陋,我們,俱是凡人俗物。

揚眉

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

收到的信,事忙,擱下了一陣子未及回覆,本想寫信給妳,後來忽然很想寫在這裡,就行動了。

親愛的妳,

其實,妳知道嗎,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也真夠沒意思的。我們明明知道,有些事對自己,對別人,也沒有一點好處,卻偏偏喜歡跟世人、跟自己過不去。明明知道這些都是每天都在上演的鬧劇,但輪到我時,卻還是要哭得死去活來。原諒我是一個這麼眼淺的女人,塵世間的男男女女,皆逃不過一個緣字。妳明白緣這個字麼?如果妳明白,大概妳也會跟我一樣,心有戚戚然。

佛家說,「捨得、捨得,有捨才會有得。」我想,我會記住。但我是個執著得離譜的人,對於一些我捨不得的東西,要我捨得,我會懲罰我自己,叫我自己,甚至我身邊的所有人,跟我一起下地獄。要我捨棄這些我捨不得的,我不會讓自己好過。大概,我太怕自己還未到輪迴便遺忘。會怕我麼?有時候,連我也怕了自己。唉,然而我們又何苦怪責自己,人世匆匆數十寒暑,別人的故事,也不見得比我漂亮。

對於我的故事,也許,我根本不敢寫得太多、太長,我怕未寫完,已經淚流成災。不是嗎,當往事還未寵溺到山崩地裂,便抽身;未傷痛到呼天搶地,便習慣;未腐化到滄海桑田,便完結,這樣,其實根本一點都不漂亮。如果,在生命裡,注定要遇上非錯不可的人,做過非錯不可的事,下了非錯不可的決定,我們又如何可以逃避得過,所以我學會認命。我們都必須低下頭認清楚,永遠,等待,都比一輩子久遠。呵,那時,在天上,在人間,大概也不值得我去惋惜甚麼了。妳信命麼?但信不信也好,反正,無論是任何方式,妳總會遇到妳的那個他,或是他。

好了,其實我生活得很好,只是有時會鬧鬧情緒,不要以為我傷心難過有多大不了,我不是溫室小花,不再是了。就算痛得多死去活來,我還是要生活,要工作,要吃飯,要睡覺。對於那種花花生活,每晚都上演的男男女女的配對戲碼,妳會覺得奢侈嗎?其實一點也不。這種醉生夢死的綺麗,如果不是墮落,不是沉淪,大概是世人都賣了魔鬼的帳,我經歷過,其實也不外如是。又有甚麼需要我們躍躍欲試呢?我醒悟了,還未成佛升仙之前,要做的,是先愛自己,而不是跟一杯杯充斥氣泡的香檳交換靈魂。

揚眉